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7年08月08星期二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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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阳光司法”点赞

发布时间:2017-08-08 09:42:04  

□ 胡殿文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回顾5年来法治建设的成就,人们发现,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中国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公民权利保障体系愈加完善,公平正义的阳光正照亮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政法战线坚持正确改革方向,敢于啃硬骨头、涉险滩、闯难关,做成了想了很多年、讲了很多年但没有做成的改革,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

借助现代科技手段,一批简政便民措施相继出台,让群众办事更舒心。如今,全国法院系统“智慧法院”建设深入推进;全国检察机关基本建成远程视频接访系统,让相隔千里的“面对面”接访成为现实。目前,公安部门建立运行了统一的执法公开平台,网上轻轻一点就能获知案件处理流程。同时,公平正义不仅要实现,更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五年来,我国司法机关以改革为动力、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着力构建起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让越来越多的人共享“阳光司法”的温暖。

公开促公正,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于欢案”二审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并宣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通过微博对庭审以及宣判进行了全程直播,大量庭审细节、案件关键信息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清晰呈现在人们面前。通过公开的庭审,让我们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就是公开的意义。

“阳光司法”,一堂最好的“法治公开课”。实践证明,案件流程信息公开,是司法公开的关键。曾几何时,案件的审理进程只有经办法官和书记员才清楚,当事人只能想方设法托人打听。随着“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 2014年8月投入运行,这一现象正在成为历史。信息时代,人人都有麦克风,个个都带摄像机。在法治建设飞速发展的今天,传统的司法信息“上传下达”方式,早已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信息化,是司法公开的必由之路,更是助推司法便民的关键一招,让数据和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在信息化时代,新科技手段可以更好推动司法为民、司法便民。2016年10月起,最高人民法院启动为期一年的“向执行难全面宣战”大型网络互动直播活动。媒体记者随执法人员一同走进执行现场,在线直播法官与失信被执行人“过招”,引来大量网友纷纷点赞。毫无疑问,直播的形式对被执行人来说,是一种极大的震慑;对公众来说,也是一次普法宣传教育。近年来,司法机关借力现代信息技术,通过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科技手段,直观展示司法人员工作的真实状态。自去年7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所有公开开庭的案件都上网直播,各级法院直播庭审超过60万次,观看量超过20亿人次。正像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侯欣一所说,“阳光司法”提高了公众对司法的关注和认知程度以及当事人对司法活动的参与程度,是维护司法公正和提高司法公信的力量源泉。公开透明,为群众打开司法便民“大门”。

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就是司法机关改革创新的不竭动力。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司法机关将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推出更加透明、更加便民的“阳光司法”新举措,让司法公正体现在每起具体案件中,更体现在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中。对于每个公民来说,上好“法治公开课”,利用好学法、用法平台,以用促学,学以致用,于国有益,于民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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