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豪娟黄 伟
“谢谢法院,谢谢法院帮我要回了我的活命钱。我这后半辈子有指望了,真的太感谢法院了。”拿到钱的那一刻,肖某再也抑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大哭起来。
2015年2月8日,张某雇佣肖某等3人到新蔡县装花生壳。肖某在拉盖遮阳网过程中,不慎碰触到路边高压变压器设备,全身多处被高压电击伤,导致上肢截肢,构成一级伤残。肖某起诉张某,经正阳县人民法院判决,张某赔偿肖某医疗费等费用28万多元。2016年6月1日,肖某申请执行后,张某以无钱为由拒不支付赔款。正阳县人民发院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张某,可张某外出打工下落不明,而申请人肖某多次大闹法院,声称如果钱不能全部要过来就在法院自杀。2017年1月19日,该院对刚打工回家的张某实施了司法拘留。多次做工作后,张某同意分期付款,并称自己是农村家庭,没有其他经济来源,还要供两个孩子上学,不管法院怎么处理,自己实在没有全部履行赔款的能力。
鉴于该案的特殊性,近日,正阳县人民法院再次主持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肖某多次晕倒。执行法官让被执行人家属站在申请执行人的角度考虑,肖某失去双手的痛苦和代价不是金钱可以衡量的。经过执行法官长达10个小时的释法说理,张某家人终于同意向亲戚朋友借款履行义务。调解成功之后,被执行人家属将28万多元现金交到执行人员手中。正阳县人民法院为张某办理了提前解除拘留手续,肖某拿到了应得的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