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我市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两类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按照《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年审办法》(豫政金〔2015〕141号)、《河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年审办法》(豫政金〔2015〕14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至2016年度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年审工作的通知》(豫政金〔2017〕50号)要求,市政府金融办组织评审小组,对经各县(区)监管部门初审同意进行2015至2016年度行业年审(第二批)的两类机构进行了审查。经审查,驻马店市汝南县中小企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公司材料齐备,现将第二批行业年审审查结果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2017年8月11日至2017年8月18日。如有异议,或认为其有违规业务和民间理财资金没有清退完毕,请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反映问题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馈。
联系电话:0396-3320088
邮 箱:zmdrzdbk@163.com
《河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开展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受托投资等业务。
《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小额贷款公司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不得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不得发放高息贷款,不得从工商企业获取资金,不得向其股东发放贷款,不得对外担保,不得开展经营范围以外的业务。
拟同意通过2015至2016年第二批行业年审的公司名单(共4家,排名不分先后):
1.汝南县中小企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2.平舆县华嘉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3.上蔡县兴蔡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
4.确山县财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