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7年08月15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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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严惩食品谣言制造者

发布时间:2017-08-15 07:53:17  

□ 胡殿文

食品谣言满天飞,它就像是一只嗡嗡乱飞的蚊虫,总在你思维停滞时叮你一口。

“顶花带刺的黄瓜有毒”、“紫菜是塑料做的”、 “甲鱼是用避孕药喂大的”……每个季节更替,都会进入新的“谣言季”,改头换面、乔装打扮群发毕至。近年来,随着微博、微信等网络社交媒体的迅速发展,有关食品的谣言甚嚣尘上,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很大困扰。有数据显示,网络谣言占所有传播方式的45%,位居第一。

民生相关的话题成为网络谣言的重灾区。谣言就像病毒一样,不仅损害国家的形象,也阻碍了行业的发展,甚至影响公众的身体健康。谣言总是比科学更受人们认同,对于企业来说,它就像一把刀,所到之处,伤痕累累、血迹斑斑。今年以来,仅仅北京草莓致癌的谣言,就给北京种植业带来了上千万元的损失。不仅如此,食品谣言还干扰了食品安全的正常监管工作,打击了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埋下了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食品安全谣言以发散式、野火式、煽动式传播,具有流传范围广、变种多、反复性的特点。大致有如下特征:一是有意编造,别有用心。二是偷换概念,混淆视听。造谣者利用夸张、歪曲事实的手段,用“标题党”吸引眼球,频繁使用“有毒”、“致癌”、“致死”等刺激性语言,愚弄公众认知。三是旧闻翻造,刻意抹黑。造谣者以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为背景,将过去发生的事情掐头去尾改换头面,以此来误导消费者。四是戏谑嘲讽,负面传播。传播者用影视片的片段配音配文,制成戏弄嘲讽的图片视频,在互联网上利用年轻群体、低龄受众者猎奇心理重的特点传播。此类谣言看似无伤大雅,但在潜移默化中形成了消极负面的影响,后续效果难以消除。

食品谣言成为政府、科学家们苦恼的事情。但是,谣言既然危害巨大,就得想办法治理。实践证明,遏制食品安全谣言要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和技术手段,打好整治食品安全谣言的“组合拳”。

第一,运用法律武器,加大对违法分子的打击力度。秉持揪住不放、查出元凶、严惩不贷的零容忍态度,让谣言的始作俑者付出经济、精神和信用的巨大代价,真正产生震慑与遏制效用。受损失的食品企业和从业人员,也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向造谣者追讨经济损失。各地公安机关接到食品安全谣言报案后,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惩处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涉嫌犯罪的,依法立案调查;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二,要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科普,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常识,增强公众对食品安全的科学素养,提升民众对食品安全信息的独立判断能力,进而对食品安全谣言进行过滤。科普要通俗易懂,谣言往往是具有冲击性的一句话和一个画面直入人心,人们记住它很简单,但是科学地辟谣确实要用十句话来解释,公众往往看不下去。因此,辟谣也要与时俱进、跟上节拍。事实上,谣言最终的结局只有两个,要么不攻自破,要么一捅即破。

第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提升监管水平,确保食品药品的质量安全,赢得公信。只有人们对食品安全不恐慌,才不会轻易相信食品安全谣言。此外,要鼓励企业担负起治理谣言的主体责任。企业在加强自律,提高行业公信力的同时,对谣言展开有理有据的有力反击。

治理食品安全谣言,政府要出重拳,应推动建立社会多元主体共治的长效机制,激发全社会力量,让政府部门、专业人士、企业、新闻媒体以及公众形成合力,“五位一体”击碎谣言,形成全链条立体式的治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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