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7年12月29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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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山县人民法院 “黑名单”促“老赖”履行义务

发布时间:2017-12-29 08:33:22  

 本报讯 (通讯员 蒋 艳)近来,确山县人民法院把不履行义务的“老赖”拉入“黑名单”,让失信者寸步难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近日,慑于“黑名单”的影响力,部分“老赖”主动到确山县人民法院履行判决裁定义务,交纳执行款。

“对不起,您公司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能参加此次竞标活动……”宏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参加一次竞标活动时,工作人员上网一查,因该公司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而被拒绝参与竞标。

原来,2015年7月,宏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某市场的拆迁和房地产开发项目。该公司工作人员对原告黄某居所强行拆迁,致使被拆迁户和拆迁人员争吵、厮打,原告黄某受伤住院,经鉴定,伤残等级为十级。确山县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判决被告宏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赔偿原告黄某损失51892.85元。该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后经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宏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履行判决裁定义务。

执行过程中,该院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该公司原租赁的办公场所已经人去楼空,无人签收,最后进行公告送达。通过对该公司银行、车辆、房产、国土等信息的查询,均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针对被执行人既不履行判决义务,也不主动到法院申报财产的实际情况,确山县人民法院审查决定将该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上网公布。近期,该公司参与竞标活动,然而由于其公司在失信“黑名单”中不能参与竞标。知道情况后,该公司十分懊悔,立即主动到法院履行全部判决裁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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