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宋 玉)近日,汝南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张某、李某犯盗掘古文化遗址罪一案。
法院审理中查明,2017年11月20日,张某和李某来到新石器时代古文化遗址汝南县“刘庄寨遗址”,挖到数枚古钱币和一枚铜箭头。法院根据案件性质、情节,结合辩护人意见,分别依法判处二人有期徒刑七个月和八个月、处罚金5000元和4000元。
本报讯 (记者 宋 玉)近日,汝南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张某、李某犯盗掘古文化遗址罪一案。
法院审理中查明,2017年11月20日,张某和李某来到新石器时代古文化遗址汝南县“刘庄寨遗址”,挖到数枚古钱币和一枚铜箭头。法院根据案件性质、情节,结合辩护人意见,分别依法判处二人有期徒刑七个月和八个月、处罚金5000元和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