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8年05月31星期四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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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委会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发布时间:2018-05-31 08:30:11  

落实监管责任 强化安全监管

市安委会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本报讯 (记者 黄育南)为坚决遏制建筑施工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多发势头,近日,市政府安委会制订《驻马店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落实属地和行业的监管责任,强化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监管,重点强化施工企业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施工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努力实现建筑施工领域生产安全事故“三下降一杜绝”目标,确保我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此次专项治理行动的时间从即日起至12月底。治理范围对所有建筑施工项目包括建设单位(业主)、建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全覆盖。突出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电力工程、水利工程、通信工程等工程建设领域,特别要重点治理复杂地质条件下各类隧道工程项目。

此次专项治理行动的重点内容是,建设单位是否按规定办理项目安全措施备案,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是否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是否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工程有无违法分包或肢解发包情况(重点查看桩基、基坑开挖支护降水等);是否将工程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是否提供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且在合同或协议中单独列支及时拨付情况。

《方案》要求,对专项治理行动期间发生的各类事故,各县区要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认真组织调查处理,查清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对因专项治理工作不力、走过场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责任追究。各县区要按照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办法的要求,对在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工程项目存有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仍组织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3起及以上造成人员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等失信行为的,严格按规定将负有责任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和有关人员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实施有效惩戒。

《方案》要求,在专项治理行动中,各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体系,着力提高全员培训、技能培训、重点岗位培训质量和水平。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监督管理,严把相关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关。一线员工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督促和指导,推进企业提高安全教育培训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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