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8年06月05星期二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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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上失信黑名单 贷款受阻主动履行义务

发布时间:2018-06-05 08:49:25  

 □ 方光璞

近日,“老赖”张某主动到确山县人民法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张某因为失信黑名单的信用惩戒,自动履行法律义务,是该院运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一利器的结果。

因民间借贷纠纷,经确山县人民法院判决张某偿还李某借款本金20000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没有自动履行,李某向确山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法官通过查被执行人张某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土地、工商登记等信息,均未发现张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执行法官向张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后,张某以没钱为由拒不偿还,人也不知所踪。执行法官通过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将张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张某因做生意在银行贷款时被告知其被纳入失信黑名单无法贷款,张某这才主动到确山县人民法院履行债务,请求法院将其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随着国家征信体系和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自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和《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以来,上述案件只是确山县人民法院成功惩治老赖的案例之一。“老赖”一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会被限制消费,将在贷款和参加招投标、乘飞机坐高铁、出国出境、住高级宾馆等高消费和相关消费方面受到限制,使“老赖”网上有名,处处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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