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8年06月14星期四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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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七批)

发布时间:2018-06-14 08:35:34  

 一、驻马店市驿城区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80029

反映情况:驻马店市驿城区胡庙乡大韦庄村栗树庄组,今年新建一个水泥砖厂,生产噪声扰民,运输扬尘污染严重,该厂没有任何手续。

调查核实情况:反映的“水泥砖厂”实为驿城区胡庙乡大韦庄村村民韦勇生于2018年5月下旬擅自私建的免烧砖厂(无名称)。该厂生产厂房占地80平方米,生产设备是一套日生产5000块水泥砖自动切块成型机。

1.关于反映“生产噪声扰民”问题。经调查,水泥砖厂附近没有居民,最近的村为栗树张组,距离1.3公里。反映问题不属实。

2.关于反映“运输扬尘污染严重”问题。经现场核实,该砖厂院内道路未完全硬化,厂区外为乡村水泥路,路面有积尘。反映问题属实。

3.关于反映“该厂没有任何手续”问题。经调查,该厂没有取得任何行政审批手续。在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之前,有关部门已经对该砖厂违法行为作出了处理。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1.驿城区环保局和驿城区胡庙乡土管所已分别于2018年5月25日和2018年6月3日,对韦勇生砖厂送达了《责令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工,并责令韦勇生于6月7日前进行自行拆除,恢复原状。 

2.2018年6月8日,调查组现场调查时发现,该水泥砖厂虽然停止生产,但没有进行拆除。6月9日上午,驿城区胡庙乡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违法违规砖厂进行强制拆除。目前,该厂所有厂房及设备全部拆除完毕,已恢复原状。

问责情况:无。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驻马店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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