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8年10月31星期三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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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环保督察边督边改进行时(三)

发布时间:2018-10-31 08:57:50  

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三批)

驻马店市上蔡县

受理编号:〔2018015

反映情况:上蔡县邵店镇西岗村西原永安砖厂院内有一分解电瓶的厂房,污染环境;永安砖厂南300米左右,还有一个分解电瓶厂,污染导致当地的庄稼死亡。

调查核实情况:举报所称原永安砖厂当前名称为上蔡县永安新型墙材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上蔡县邵店镇西岗村西北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72255573241631-1),2012年建成投产,占地面积26667平方米,建有3条烧结隧道窑、厂房7栋、废水收集池1座、化粪池2座、脱硫除尘塔1套。该公司主要生产高掺量粉煤灰烧结砖,原料为粉煤灰、砖坯用河滩淤泥,设计年生产规模2.4亿块,实际年产量约1亿块。该公司于20101月取得环评批复,201610月通过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技术审查。

经现场排查,该公司院内共有7栋厂房,每栋厂房内外均未发现分解电瓶的设备、原料和产品。经环境监察人员现场询问,该公司法人代表及生产负责人均否认公司厂区内存在分解电瓶的厂房和分解电瓶的行为,厂区内所有厂房全部用于烧结砖生产。邵店镇人民政府和西岗村委证明显示,上蔡县永安新型墙材有限公司厂区内不存在分解电瓶的厂房和分解电瓶的行为。群众反映“上蔡县邵店镇西岗村西原永安砖厂院内有一分解电瓶的厂房,污染环境”问题不属实。

上蔡县永安新型墙材有限公司周边乃至邵店镇辖区范围内均未发现有分解电瓶的企业存在,上蔡县永安新型墙材有限公司周边500米范围内农田均属于邵店镇西岗村区域,现场调查及西岗村委证明显示没有“污染导致当地的庄稼死亡”现象。群众反映“永安砖厂南300米左右,还有一个分解电瓶厂,污染导致当地的庄稼死亡”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上蔡县将严格落实环保属地管理职责,进一步加大对辖区排污企业和单位的监管力度,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问责情况:无。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20181029

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三批)

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

受理编号:〔2018016

反映情况: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乐山大道北段爱克国际酒店楼顶安装大功率风机,噪声大,影响居民生活,举报人建议该酒店安装隔音设备。

调查核实情况:爱克国际酒店位于驻马店市区乐山大道与通达路交叉口东南角,是爱克首府小区主楼之一。该小区2015年建成,小区居民2520户,占地面积60000平方米。爱克国际酒店9楼楼外平台上安装有一台大功率空调风机,风机运行时产生较大噪声,且风机四周未安装隔音防护设施。爱克国际酒店离居民楼最近距离为15米,调查组经走访周围居民和实地核查,群众反映“空调风机噪声大,影响居民生活”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一)该酒店20181027已经对空调风机用隔音板全围挡封闭,出风口安装消音装置,把空调风机工作时产生的噪声降到国家规定的噪声排放范围内,确保不扰民。

(二)爱克首府小区负责人对存在噪声扰民的事情公开向小区居民道歉;对负责空调管理的工程部经理牛金贵,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决定,并保证以后绝不再犯。

(三)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将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要求区城管局、金河办事处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对噪声污染影响广大居民生活的问题,发现一处整改处罚一处,确保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噪声污染扰民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问责情况:无。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20181029

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三批)

驻马店市驿城区

受理编号:〔2018017

反映情况:驿城区中华大道东段清欣浴池的烟雾和噪声大,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举报人怀疑信息泄露,之前她向驿城区环保局举报过。

调查核实情况:驻马店市驿城区清欣浴池位于中华大道东段路北付庄西组,注册号:4117026164353821-1),经营范围:洗浴服务,营业面积200平方米,四周有居民区。

经调查,该浴池有一台型号为900mm浴暖专用生物质锅炉、两套除尘设施(水过滤后经袋式除尘通过排气筒排放),使用燃料为生物质颗粒。经现场勘察发现,该浴池建在居民区内,锅炉正常运行时自带风机有轻微持续噪声产生,烟囱高度未按要求建设,运行时排烟口有少量烟尘排出。群众反映“清欣浴池的烟雾和噪声大,影响居民正常生活”问题属实。

驿城区环保局在20181016日受理过该举报件,并于20181019日对驻马店市驿城区清欣浴池下达了《责令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驿】环法纠字(2018)第234号,责令进行环保备案手续。群众反映“举报人怀疑信息泄露,之前她向驿城区环保局举报过”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东风街道办事处、驿城区环保局执法人员监督驻马店市驿城区清欣浴池,于20181026日将锅炉自行拆除到位。

问责情况:无。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20181029

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三批)

驻马店市泌阳县

受理编号:〔2018018

反映情况:高邑镇下陈洼村老板徐超在该河道挖沙、筛沙,扬尘大,造成空气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实地调查,在高邑镇下陈洼村东空地有两个沙堆,是从花园街道办事处大吴庄村薛湾转移至该处。20189月,县政府对高邑镇派出所办理花园街道办事处大吴庄村薛湾“郭建勇非法采沙案”“郭建强非法采沙案”涉案沙堆进行了公开拍卖,获拍者郑远县按照限期转移出原址的要求,将拍卖所得的河沙转移至高邑镇下陈洼村东空地。徐超是郑远县雇佣的管理人员。下陈洼村东现场的两个沙堆分别存沙432立方米、251立方米,现场没有发现筛沙设备。群众反映“徐超在该河道挖沙、筛沙”的问题不属实。

下陈洼村东现场的两个沙堆均没有采取围挡、覆盖等有效防治扬尘污染的措施,存在风蚀扬尘现象。群众反映“扬尘大,造成空气污染”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1.扬尘防治措施。沙堆周围增设围挡、沙堆防护网等覆盖防尘措施已于1027落实到位。

2.监督管理措施。高邑镇政府制订整改方案,县沙石局加强日常监管,于20181128前存沙售完清场。

问责情况:无。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20181029

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三批)

驻马店市汝南县

受理编号:〔2018019

反映情况:汝南县韩庄镇向南两公里处路东外贸天中养殖有限公司的猪场,污水排入附近河道,污染水源,信访人反映昨天的举报电话信息泄露。该举报内容与举报件交办单(第22018014号)内容一致,属于重复举报。

调查核实情况:汝南县外贸韩庄猪场建于1997年,占地54亩,猪舍25栋,生产母猪230头,目前养殖存栏2160头,地址:汝南县韩庄镇魏庄村。该猪场环评由驻马店市环保局批复(驻环审〔201154号),在汝南县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第一批)环保备案公示,政府认定号236号。

1.该猪场治污设施:搅拌池、干湿分离机、沼气池1000立方米、沼液储存池3000立方米、脱硫罐一个、晾粪场300平方米。经现场勘察,该猪场四周沟内干涸,不存在排入1.5公里外的陶河内现象,且没有发现排污口,不存在外排现象,猪场治污设施运行正常。因此,群众反映“汝南县韩庄镇向南两公里处路东外贸天中养殖有限公司的猪场,污水排入附近河道”问题不属实。

2.经现场勘察,该猪场周边无生活饮水自备井。该猪场四周沟内干涸,不存在水源。20181026,县疾控中心对该猪场内的生活饮水自备井进行检测,检测数据为合格,群众反映“污染水源”问题不属实。

3.此交办件为河南省委省政府第三督察组转办案件,有固定举报邮箱和电话,除第三督察组工作人员外,任何人无法得知信访人信息,不存在举报电话信息泄露。

处理及整改情况:

1.该猪场制定运行措施,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并承诺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2.县环保局有行业监管责任,要加强对该猪场环境监察执法监管,增加日常巡查监督频次,每月不少于3次。

3.韩庄镇政府有属地管理责任,要加强对该猪场日常监督管理。

问责情况:无。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20181029

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三批)

驻马店市遂平县

受理编号:〔2018020

反映情况:遂平县沈寨镇田堂村13组养殖户田贺喜、王春、田焕中在居民区养殖生猪,气味影响附近居民的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遂平县沈寨镇位于遂平县西北部,距县城15公里,耕地面积10.3万亩,人口5.5万人,辖21个行政村,133个自然村,282个村民组,是传统的农业大镇、养殖大镇。田堂村位于沈寨镇政府东北3公里处,村内3家养殖户养殖地点位于沈寨镇田堂村13组南边。

经现场核实,田贺喜养殖场负责人:田贺喜(41282319680506281X),20094月建占地面积约两亩,养生猪约100头,养殖地点距村庄南20米左右。王春养殖场负责人:王富春(412823197803062801),20095月建占地面积约一亩,养蛋鸡约3000只,养殖地点距村庄南40米左右。田焕中养殖场负责人:田焕中(412823197010092833),20093月建占地面积约一亩,养肥猪约70头,养殖地点距村庄南10米左右。这3家均在限养区内。

3家养殖户属于散养户,均建有约50平方米沉淀池,现场检查时没有发现养殖粪便外排现象,现场气味较大。群众反映“居民区养殖生猪,气味影响到附近居民的生活”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沈寨镇政府监督这3家养殖户在沉淀池里添加除臭剂;将沉淀池封闭,尽量减少气味扩散;对圈舍窗户严格密封,不使气味泄露;对养殖粪便及时清运,避免粪便堆积,消除异味,已于1028日整改到位。

二是县畜牧局加强对散养户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与服务工作。

三是沈寨镇政府积极引导田贺喜、王春、田焕中3家散养户搬迁至养殖小区进行养殖。

问责情况:无。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20181029

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三批)

驻马店市遂平县

受理编号:〔2018021

反映情况:遂平县凤鸣谷风景区内挖山毁林严重,特别是大门外南侧及顺景区道路景区内部,道路上扬尘污染严重(特别是夜晚),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同时向相关部门反映过,没有结果。

调查核实情况:群众反映“遂平县凤鸣谷风景区内挖山毁林严重”问题,经现场核实,景区内挖山毁林情况是驻马店华能风电有限公司在驿城区沙河店镇的风力发电项目所致。该项目在景区原有小路的基础上,修整了一条加油车通行的便道,在修整道路过程中,未办理林地使用手续,属于非法毁坏林地。反映问题属实。群众反映“特别是大门外南侧及顺景区道路景区内部,道路上扬尘污染严重(特别是夜晚),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经核实,大门外南侧道路是省道S220正在整修,整修过程中洒水不及时,确有扬尘污染;景区内部道路是在原有小路的基础上加宽修整,供加油车通行的便道,修路过程中非法毁坏林地,造成扬尘污染和破坏生态环境。反映问题属实。群众反映“向相关部门反映过,没有结果”问题,经核实,遂平县林业局于201898日接到过群众举报,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对景区内挖山修路的施工方进行了制止并立案查处。反映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遂平县林业局于201898日,对遂平县凤鸣谷风景区内挖山毁林的驻马店华能风电有限公司施工方立即进行了查处,正在进行行政处罚程序。 

二是县公路局已要求道路整修施工单位,增加道路洒水频次和密度,减少扬尘污染的发生。

问责情况:无。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20181029

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三批)

驻马店市遂平县

受理编号:〔2018022

反映情况:1.遂平县第五小学建一座大型化粪池(5米宽,10多米长,3米深),偷建,没有告知周边邻居,且坑内臭水聚集,气味大,苍蝇满天飞,对周边居民饮水有影响。周边居民担心化粪池建成后,池内沼气会爆炸,存在安全隐患,曾向省委第四巡视组反映过,但没有反馈结果。

2.在建的第五小学综合楼,主要是早晚施工噪声大,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遂平县第五小学位于遂平县富强路中段,于20139月投入使用。新建综合楼项目于20174月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1741172800000017

1.经现场核实,遂平县第五小学建设的不是化粪池,是储存室内消火栓用水的消防池,按照消防设计要求建在学校综合楼后面,位于地下,上面有水泥板遮盖,有效容积108平方米,于20185月建设完成,20187月通过驻马市公安消防支队验收:驻公消验字〔2018〕第0099号。消防池内还没有蓄水,不存在臭水聚集,气味大,苍蝇满天飞现象。城区内居民全部使用有遂平县自来水厂提供的集中式供水,饮用水源在遂平县城西。该消防池对周边居民饮水没有影响。消防池是为储存室内消火栓用水的清水,且不是密闭的,没有沼气产生,不存在安全隐患。群众反映“遂平县第五小学建一座大型化粪池(5宽,10多米长,3深),偷建,没有告知周边邻居,且坑内臭水聚集,气味大,苍蝇满天飞,对周边居民饮水有影响。周边居民担心,化粪池建成后,池内沼气会爆炸,存在安全隐患,曾向省委第四巡视组反映过,但没有反馈结果”问题不属实。

2.遂平县第五小学综合楼于201712月建设完成,20189月投入使用,现场没有发现学校内有施工工地,不存在施工现象。群众反映“在建的第五小学综合楼,主要是早晚施工噪声大,影响周边居民生活”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20181029

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三批)

驻马店市驿城区

受理编号:〔2018023

反映情况:驻马店市驿城区水屯镇佳米奇食品厂东墙外,有一暗排水沟,每天都排放污水,给周边庄稼造成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驻马店市佳米奇食品有限公司位于水屯镇水屯村(驻新公路南侧),法人代表:张晓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7020066450426X1-1);经营范围: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膨化食品加工;占地面积3700平方米,员工8人。厂区北侧为驻新公路,东侧为附近居民菜地。

经调查,该企业生产工艺为外购面粉和花生,经过调粉、膨化、自然冷却,包装成品。企业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其中生产中排放的少量污水主要是清洗花生和定期清洗生产设备时产生的,经过管道流入厂区西侧容积为2立方米/天的化粪池,后进入厂区北部一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中进行处理(设计规模3立方米/天)。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储存于水池中,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经现场勘察发现,厂区东侧墙外有一排水沟,实为该企业车间内卫生间排水口,没有经过化粪池直接排放到厂区东侧外,外排水沟内还有少量粪便,对周围庄稼没有造成污染。群众反映“东墙外有一暗排水沟,每天都排放污水”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1.要求该企业于20181026停止使用车间内卫生间,在办公区内重新安装卫生间。

2.要求该企业于20181031前将厂区东侧外排口封死,车间内卫生间拆除,场区东墙外排水沟清理完毕,办公区生活污水统一排入化粪池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利用。

问责情况:无。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20181029

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三批)

驻马店市驿城区

受理编号:〔2018024

反映情况:驻马店市驿城区雪松大道与蔡州大道交叉口东南角盛康油脂厂内,近期白天、夜晚噪声大,影响学生和居民正常休息;起风时,有扬尘产生。之前向环保部门反映过,无果。

调查核实情况:驻马店市盛康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位于驻马店市雪松大道与蔡州大道交叉口驻马店市盛康油脂厂东南角。公司法定代表人:贾合法;社会统一代码91411700MA45JGWBXY;经营范围:金属材料的加工、回收、销售,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厂区南侧200米为村庄,东面是空地,西面北面均为仓库。

1.经执法人员在驻马店市盛康油脂厂院内逐一排查,群众反映噪声和扬尘扰民问题,均来源于驻马店市盛康油脂厂院内东南角名为驻马店市盛康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该项目于2018916开工建设,投资150万元左右。主要设备有粉碎机一套,生产工艺为收购废旧铁皮粉碎成小块,装车出售。现场检查时了解发现,电费优惠,夜间调试设备时有噪声产生,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厂区车间没有采取密闭、围挡,生产过程中有噪声和少量粉尘产生。群众反映“近期白天、夜晚噪声大,影响学生和居民正常休息”的问题属实。

2.经现场勘察,驻马店市盛康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基础设施未建成,道路未硬化,有大量积尘,起风时会有扬尘产生,群众反映“起风时,有扬尘产生”问题属实。

3.驿城区环保局自20189月份以来,没有接到过驻马店市盛康油脂厂院内噪声和扬尘问题的举报,群众反映“之前向环保部门反映过,无果”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驿城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驻马店市盛康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传输带未密闭,没有采取密闭、围挡,厂区道路未硬化,有大量积尘,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违法排污行为。根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于20181026日对驻马店市盛康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主要生产设备进行查封。二是驿城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驻马店市盛康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没有环评手续, 20181026日对驻马店市盛康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送达了《驿城区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驿环改决定〔2018〕第55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恢复原状。

问责情况:无。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20181029

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三批)

驻马店市遂平县

受理编号:〔2018025

反映情况:遂平县文城乡文城街东北村民组村民商铁锤,在该村排水河塘违规建房,把河塘填埋,破坏了生态和排水系统。612日,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要求商铁锤于75日前拆除违规建筑,把河塘恢复原貌,但到现在一直没有落实下达的处理文件,整改文件编号为:D410000201806170033

调查核实情况:

1.经现场核实,商铁锤20184月在原宅基地翻建住房,其房后为村民组公共坑塘。举报人反映填埋的河塘实际为村民组公共坑塘。商铁锤在翻建过程中,因其新建房北侧菜地地势低洼,商铁锤在其上加盖部分浮土,北侧坑塘原状未改变,不存在破坏生态和影响排水系统的情况。目前,该河塘为文城乡文城街东北村民组群众排水河塘,多处水道存在排水不畅问题。商铁锤私自填埋该河塘行为虽然对排水略有影响,但总体不影响该组村民排水。影响排水的主要原因为该河塘水系未进行及时疏浚、疏通。文城乡政府已于71前将该村河塘进行了全面疏浚清障,现排水畅通。群众反映“在该村排水河塘违规建房把河塘填埋,破坏了生态和排水系统”问题不属实。

2.经调查,公示的整改情况:一是责令商铁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75前自行拆除非法建筑物及院落,逾期不拆除,乡政府将组织人员依法拆除。二是责令文城乡政府结合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立即组织对文城村开展河塘疏浚、疏通工作,保证71前将该村河塘进行全面疏浚清障,排水畅通。现场核查时,商铁锤私自填埋河塘所建的非法建筑物已拆除,河塘也已进行了全面疏浚清障,现排水畅通。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督察组多次到现场核查,均已整改到位。群众反映“612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要求商铁锤于75前拆除违规建筑,把河塘恢复原貌,但到现在一直没有落实下达的处理文,整改文件编号D410000201806170033”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2018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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