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8年11月02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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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宣传贯彻《中医药法》培训班在我市开班

发布时间:2018-11-02 10:08:13  

深刻领会立法思想 推进中医事业依法发展

全省宣传贯彻《中医药法》培训班在我市开班

 本报讯 (记者 张士君)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及其配套制度落地生根,11月1日,由省中医管理局组织的全省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培训班在我市开班。

 此次培训班的参训人员共300多人,学员包括省辖市卫计委(中医管理局)主管主任(局长)、中医科长,省直管县(市)卫计委(中医管理局)主任(局长),省中医管理局机关全体人员,县级以上公立中医院院长,省直中医单位党政负责人等。

 开班仪式上,省中医管理局局长张重刚对我市中医药事业的发展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说:“近年来,驻马店市中医工作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强基层、建机制,破难题、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求突破、提能力,树形象、创一流,着力推进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在完善政策机制、加强中医专科和中医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扩大中药材种植面积等方面,驻马店市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安排此次宣传培训班的工作时,张重刚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是发展振兴我国中医药事业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对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的顶层设计,是新时代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法律保障。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是推进健康中国战略的实际行动。各级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和中医药战线的广大从业人员要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深入学习,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使《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在全社会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开班仪式结束后,省中医管理局副局长张健锋为参训人员作了题为《把握立法本意、坚持问题导向、推动中医药依法发展》的专题讲座。张健锋以中国近代史上西医引进我国后祖国医学不平坦的传承历程为切入点,全面阐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出台的历史意义和立法思想,并结合我国中医药事业传承、发展的实际现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进行了详细解读。在为期两天的培训中,学员们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进行深入学习,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的宣传、贯彻落实和配套政策的制定进行广泛深入的研究探讨。培训期间,省中医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还将为学员详细解读《河南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部署中医药科研教育、项目管理及规划财务等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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