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8年12月07星期五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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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我是选调生

发布时间:2018-12-07 08:18:23  

刘光辉

我于19783月入河南大学政教系学习,19822月作为选调生分配到遂平县关王庙乡工作(现为经济开发区)。当时,正值改革开放的春风吹遍农村大地,广大农村全面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时候,我亲自参与了这场变革,并从广大农民和基层干部身上汲取了丰富的精神营养,经历难忘,受益终身。

深入乡村来到群众中,深深感受到党中央的决策是十分正确的,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是生产力的一次大解放。过去是“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生产队队长敲钟派活,社员是集体劳动挣工分。到了夏秋两季收获季节,社员凭工分分口粮、蔬菜等基本生活需求。吃的是大锅饭,养的是懒汉。

1979年,在河大上学时,全国开展真理标准大讨论,同学们就感到这个讨论可能就是改革的大序曲。中国的改革正是从农村发轫,从安徽凤阳小岗村18位农民摁指头印实行家庭承包开始,当时是冒着开除党籍、坐牢风险的。后来,小平同志给予了充分肯定,党中央作出了在全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决定,然后在全国迅速得以实行。从历史和今天的发展看,正是农村改革的成功才为国家其他方面的改革奠定了基础。农村改革是我国全面改革的先导。

改革伊始也是有杂音、有阻力的,当时有句流行的话叫“辛辛苦苦几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在实施农村改革的过程中,也确实有一些大型农机具在实行家庭承包之后不能很好发挥作用。如链轨式拖拉机因缺少维修养护而损坏、多年修好的灌渠不能很好发挥作用等。我认为这些都是一项大的社会变革带来的阵痛,也是难以避免的。看问题要看全面、看实质、看根本,看是否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因此,我内心是非常拥护这场社会变革的。当时地区、县里的同志和朋友问我,农民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反映咋样?我都是说:“农民很欢迎,局势很稳定。”

工作之余,根据当时对农民实行经济合同管理情况,我对各村与农户经济承包合同的签订和落实进行了调研,写了《农村合同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的调研文章发表在《河南社联》杂志上。基本观点就是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后,要注重保护农民的权利。我在调研中发现,不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签订的承包合同中对农民的责任、义务阐述很明确,而对农户在家庭承包中的权利较少涉及。我认为,只有对等的权利和义务,才能维护农村经济合同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上世纪80年代初,农村基层的工作条件是比较差的,那时行政村电话基本不通,每次乡里开村支部书记会都是派人去通知。乡机关只有一个通讯员,有十几个行政村,乡党委、乡政府也只有四五个年轻人,每次开会都是乡党委秘书安排我们几个年轻人骑自行车到各行政村,通知村支部书记来开会。那时,路况很差,乡村全是土路,一到雨天更是泥泞难行。时间长了,老干通讯员的活也有想法,但每次还是努力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那时虽然年轻,但在工作上和其他乡干部一样包村、一样落实中心工作,如计划生育、麦场防火、秋收秋种、生产救灾等。当时乡里干部年龄比较大,一些老助理都是40多岁、50多岁,多数是“一头沉”(老婆、孩子是农村户口),农忙季节都要回家干农活。我们年轻人一身无牵挂,都是在乡里值班,保持上下联系,宣传防火防盗,解决一些乡邻纠纷等问题,工作、生活都很充实。

在关王庙乡两年多的时间里,各级组织部门经常关心鼓励我,乡村干部对我也高看一眼、厚爱一分,给予了许多理解、关心和帮助。我们相处融洽并建立了很深的感情。从他们身上我也学到了许多优秀品质,如他们不计较个人得失、任劳任怨的工作态度。从广大农民群众身上深刻地感受到了勤劳、淳朴、善良的传统美德。我当时的想法就是多学东西、多干工作,甚至认为中国这么大,农民占主体,了解中国,首先要了解农村、农民。确实,他们身上值得我学习和了解的地方太多了。

在组织的关怀下,198212月,我光荣地成为一名中共预备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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