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围绕科学配置、有效开发利用无线电频谱资源和防控无线电有害干扰、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对主要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具有以下五个方面的显著提点:
一是突出科学性、可操作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重点围绕频率、台站、设备、秩序四大核心问题调整了主要管理制度,并就各项内容作了具体明确规定,增强了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突出资源的利用效率。《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强调频谱资源的科学规划,确立了“行政+市场”的资源分配制度,完善了频率收回制度,为今后创新无线电管理方式,有效平衡不同业务、不同行业间的用频需求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是突出简政放权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取消了研制无线电发射设备用频核准等审批项目,下放了大多数无线电台(站)的审批权,优化了审批程序,规范了审批条件,最大限度缩小了审批范围。 四是突出对违法行为的惩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对非法的无线电发射活动赋予了无线电管理机构暂扣设备、查封电台、技术阻断等强制措施,增强了震慑效应,提高了违法成本。
五是突出理顺体制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无线电管理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委的统一领导下分工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部门既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又相互协调、协作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