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8年12月29星期六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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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检察院出台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8-12-29 08:31:12  

本报讯 (记者 张清君)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省、全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大会精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服务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贡献检察力量,根据《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驻马店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近日,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

《意见》从提升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政治自觉、树立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正确理念、把握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基本途径、完善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工作机制、营造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5个方面,就如何充分发挥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职能、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出20条具体措施。

《意见》要求,坚持把司法办案作为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基本途径和基本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办案质效,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打击危害非公有制企业经营发展和企业家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企业周边治安乱点专项整治,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不受侵犯、合法经营不受干扰;着力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依法打击破坏公平竞争的犯罪,慎重处理非公有制企业融资类刑事案件,严格把握企业正当融资行为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的界限,提高企业投资信心,激发资本参与热情;着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依法惩治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向非公有制企业索贿受贿和渎职犯罪案件;着力营造创新创业的发展环境,充分把握创新创业的高风险特点,在司法办案活动中支持创业、保护创新、宽容失误,为非公有制企业创新创业提供宽松社会环境;着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加强对涉及非公有制经济刑事案件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之间债权、股权纠纷等案件的审判监督,平等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着力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立足办案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在办案过程中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做好以案释法工作,帮助企业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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