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市中心医院接诊多例眼外伤患者
本报讯 (记者 王建成 通讯员 陈 毅)新春佳节,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但在农村,人们常常会借着燃放烟花爆竹来增添节日的气氛,但也增加了危险事件的发生。
笔者在市中心医院见到来自确山县的
见
市中心医院眼科护士长李大瑞告诉笔者:“从除夕晚上到现在,我们科室的人员马不停蹄,都奋战在临床一线。在此,真诚提醒广大市民在阖家团聚的时刻不要燃放烟花爆竹,小孩子也不要玩带子弹的玩具枪,大人一定要看护好自己的孩子。”
据了解,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健康,自2016年12月1日起,驻马店市政府就下发通告正式决定在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然而,在一些郊区和部分乡镇,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还没能得到广泛落实。
元宵佳节即将来临,有关部门再次提醒广大市民:遵守禁放规定,远离烟花爆竹,爱护我们的环境,保障公共安全。
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
大气污染。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等气体,这些有毒有害气体是无形的“杀手”。当硝烟弥漫时,这些气体对我们人体各部位都有着一定的损害作用,对眼睛也有刺激作用。
噪声污染。燃放烟花爆竹的地方噪声高达135分贝,远远超过人的听觉范围和耐受限度。在夜间人们所能接受的噪声不得超过45分贝,也就相当于蛙鸣声。而高强度的噪声对于患有脑血管、心脏病等疾病的人来说危害十分严重。另外,我国几乎每年都有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听力受到严重损伤、爆炸性耳聋、听觉迟钝的事例发生。
引发火灾。在人口相对密集的地方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浪费资源。把宝贵的资源纸张、化工原料都燃放掉,使大街小巷遍地狼藉;燃放完走人,使人养成无责任心的不良习气。
此外,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大量垃圾给环卫工人也带来了严重的清理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