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9年02月15星期五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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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为新蔡检察工作点赞

发布时间:2019-02-15 09:13:54  

记者 张承训 通讯员 朱焕杰

“县人民检察院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帮助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重回正常轨道。如何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保护等,他们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尝试,取得了显著成效……”21日,新蔡县人大代表张涛在审议该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说。

该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31日至22日召开。该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得到县人大代表的肯定,并高票通过,人大代表为新蔡县检察工作点赞。

近年来,新蔡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牢固树立监督就是保护、爱护的理念,不断强化接受监督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该院把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作为接受人大监督的最基本和最主要方式,认真准备报告材料,派员听取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措施。同时,根据检察工作实际,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公益诉讼、扫黑除恶、诉讼监督等专项工作。如20184月份,该院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公益诉讼工作,并得到相关领导的肯定,同时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有关问题的决议》。

建立走访人大代表制度。该院党组成员每年至少两次走访驻当地的全国、省、市和本地人大代表,主动向人大代表汇报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向他们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同时,充分利用检察机关门户网站、微信及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新媒体,将该院重大活动、工作动态向人大代表推送,确保人大代表全面了解和掌握检察工作,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

邀请接受人大代表的视察评议。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检察活动,列席检察机关重要会议、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申诉案件公开听证、参加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讨论等活动;接受人大执法检查,使人大监督深入检察执法的各个环节,促进检察工作顺利进行;虚心听取人大常委会对检察机关及检察官的述职评议,促进检察权规范、公正行使。2016年以来,该院邀请人大代表列席检委会会议6次,视察检察工作12次。

建立与人大机关沟通机制。该院与人大机关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向人大机关、代表报送检察简报、检察信息及《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读本等,同时向每位人大代表赠送一份《检察日报》和省人民检察院主办的《公民与法》等报刊。

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及人大机关交办的事项。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人大机关交办的案件,该院作为人大监督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维护司法公正的有效途径,要求承办人员要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人大代表或者人大机关答复、报告,不仅增强了办案效果,而且维护了人大的权威,做到交办一件、办理一件、答复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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