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赵 昕)根据《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要求,近日,市总工会专门下发通知,要求用人单位应为女职工每月发放至少35元的卫生费。
《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在职女职工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35元的卫生费。所需费用,企业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机关事业单位按现行财政负担政策列入预算”。
据悉,《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已于2018年8月22日省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通过,2018年11月1日起开始实施。
本报讯 (通讯员 赵 昕)根据《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要求,近日,市总工会专门下发通知,要求用人单位应为女职工每月发放至少35元的卫生费。
《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在职女职工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35元的卫生费。所需费用,企业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机关事业单位按现行财政负担政策列入预算”。
据悉,《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已于2018年8月22日省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通过,2018年11月1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