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仁忠 通讯员 杨明华 秦艳彬)“以前村级经费由镇财政下拨到村,村级自行支出。现在不一样了,村级经费得走报账程序,票据实行镇村会审会签,严禁‘跑冒滴漏’。”日前,说起村级经费支出实行报账制的事,汝南县常兴镇韩寨村干部赖红宁认真地说。
为严把村级经费报销关,今年初,该镇出台了《村级经费支出报账规定》,明确报销票据要求,支出报销金额必须在本村可使用资金额度范围内。凡购买办公用品、商品等需出具正规发票和销售清单,水电费、通信费支出需水厂、电业公司、通信部门提供机打发票,打印、印刷支出需有正规发票和打印清单。大额单笔支出5000元以上的,除上述要求外,增附“4+2”工作法记录,村里应提供农户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金额和村与农户签订的合同等。
为确保票据报销的合规性,该镇要求原始票据要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和村监委主任分别签字后盖章,然后送镇纪委审核,镇纪委书记签字后方可报销入账。
村级经费支出实行报账制以来,没有发现“跑冒滴漏”现象,群众满意率达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