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审“神医”案
胡万林否认发明“五味汤”
胡万林曾3次入狱
庭审现场
胡万林否认发明“五味汤”
庭审中,被告人胡万林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向法庭陈述。胡万林称:“我这次来洛阳是应吕伟的邀请,来洛阳去看龙潭大峡谷的风水,去了龙潭大峡谷之后我就在房间里整理学习资料。五味汤不是我发明的。”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代理人宣读附带民事诉状时称,请求依法判决4名被告连带赔偿原告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扶养费、差旅费等各种经济损失110万元。
原告代理人当庭表示,被告胡万林曾因非法行医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15年,2011年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故,改头换面以“养生大师”的名义到处招摇掩骗。为敛取钱财,2012年8月,胡万林授意被告吕伟在新浪网注册名为“自然之子”的博客,对胡万林进行包装宣传,并杜撰大量虚假文章对胡万林的所谓“养生名疗法”进行大肆吹捧。由被告
2013年8月,吕伟指使唐孟君通过网络联系人员进行培训,由胡万林传授所谓的“健康养生知识”。原告人的儿子云旭阳原系黄河科技大学学生,上学期间喜爱中医针炙推拿技术,并为此四处拜师学医。
胡万林等人在明知不具备行医资格的情况下,通过网络以办养生培训班为名招收全国各地不明真相的患者和学员前去学习,并收取巨额费用。以欺骗手段诱使学员喝下所谓的“五味汤”后,采用大量喝生水、严重呕吐的方法对身体产生严重损害,在云旭阳身体出现严重问题时拒不送他到医院,最终导致了云旭阳的死亡,胡万林等被告的行为与云旭阳的死亡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应当对因云旭阳的死亡给原告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4名被告的行为系共同侵权行为,应当互相承担连带责任。
胡万林用咖啡酱油配药治病
在庭审中,胡万林说,他的“五味汤”的配料是白糖、盐、陈醋、酱油、咖啡。他还说他每次喝水几十公斤,“多喝水是好事,好多人不会用”。
以下是部分庭审内容:
辩护人:你到洛阳后一共有多少人?
胡万林:不知道。只知道他们是吕伟的亲戚朋友,让我教健康知识。
辩护人:是否让你给他们看病?
胡万林:有。我说让那些看病的人滚蛋,我不看病。
辩护人:你有没有写过一份“告众生书”,说不要要求你治病,你不是医生。
胡万林:写过。
辩护人:“五味汤”是什么组成的?
胡万林:白糖、盐、陈醋、酱油、咖啡。
辩护人:到云成宾馆后你是否调配过“五味汤”?
胡万林:没有。
辩护人:到宾馆时你的包里有什么东西?吕伟是否知道?
胡万林:我不清楚她是否知道,没问她。
辩护人:你有没有教
胡万林:没有。
辩护人:在锦江之星时你讲课没有?
胡万林:讲了。
辩护人: 在龙潭大峡谷时你讲课没有?
胡万林:告诉大家要有好的心情,这样才能健康。
辩护人:在锦江之星时你配制的“五味汤”谁喝了?
胡万林:云旭阳和另外两个女的。
辩护人:你
胡万林:不认识。
辩护人:你是否
胡万林:没有。
辩护人:你有没有在公开场合讲过五味疗法?
胡万林:讲过,但不是疗法,只是“五味汤”。
辩护人:车上的芒硝,你认为
胡万林:没有可能。
辩护人:你有没有给人看过病?
胡万林:没有。有人找我看病,我让他们滚蛋。
辩护人:你一次喝多少水?
胡万林:几十公斤。
辩护人:喝这么多水对身体有害没有?
胡万林:多喝水是好事,好多人不会用。
辩护人:是否见过别人喝水喝死的?
胡万林:没有。
辩护人:是否在公共场合说过你不是医生?
胡万林:中央电视台、《大河报》记者采访我时我说过。
辩护人:你在公安机关的口供是否属实?
胡万林:有的属实,有的不属实。
审判长:你在锦江之星和谁住一个房间?
胡万林:一个人。
辩护人:讲一下“五味汤”的饮用方法。
胡万林:根据自己的身体情况,喝完“五味汤”之后还要喝水。
审判长:吐故纳新是什么意思,吐是不是指呕吐?
胡万林:就是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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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万林曾3次入狱
被称为“当代华佗”的胡万林,曾多次非法行医致人死亡。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开始,他先后3次入狱服刑。
据新安县公安局披露,2013年10月,新安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行医批准逮捕了胡万林等4名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将案件定性为“非法行医”的主要原因,是参加此次活动的所有人都喝了涉案的不明液体。
警方出具尸检的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死者符合饮用含芒硝(类)的液体后引起恶心、呕吐等,合并肠炎和上呼吸道感染导致机体脱水、水电解质平衡紊乱和急性呼吸循环功能障碍而死亡的征象”。
胡万林1949年生于四川绵阳一个农民家庭,1982年因犯故意杀人罪入狱。上世纪90年代,他曾经被人称作“当代华佗”,被以作家柯云路为代表的一批人追捧。从新疆、陕西到河南,胡万林多次非法行医致人死亡。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开始,他曾先后3次入狱服刑直到2011年获释出狱。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