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中晚报数字报

2014年11月26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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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实名登记工作

实名登记者可获3次就业机会

发布时间:2014-11-26 07:5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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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首席记者   刘金霞  /

本报讯   如果您是最近3年毕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到我市设置的“离校未就业大学生实名登记”窗口进行登记,登记后可获得3次就业机会。

昨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驻马店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实名制登记工作全面铺开。“通过实名登记,市人社部门将掌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状况和就业需求,为他们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让他们尽快就业。”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办主任邓奇说。

可在4个窗口登记

当日上午10时,记者在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看到,大厅内设有专门的“离校未就业大学生实名登记”窗口,高校毕业生王莉莉正在进行实名登记(如图)。“我今年刚刚毕业,还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先把个人信息登记上再说。”王莉莉一边登记,一边告诉记者。

记者看到,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内容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和求职意愿。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学历、毕业学校等10多项内容,求职意愿包括登记日期、就业去向、月薪要求等。

“此次进行的实名制登记不仅包括2014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还包括2012年、2013年毕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邓奇介绍。

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到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市人才交流中心、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市劳动就业处进行实名登记,这4个地点均设有专门的登记窗口。

实名登记者有3次就业机会

“进行实名登记后,市人社部门将根据毕业生需求,及时提供职业介绍、就业失业登记、创业扶持、就业援助、技能培训等一系列专项服务,促进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邓奇说。

记者了解到,按照要求,我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均开设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专门窗口,对前来登记的毕业生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准确掌握他们的基本情况、求职意愿,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服务。对实名登记有就业愿望的要为其提供不少于3次的岗位推荐。

此外,对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要纳入重点服务对象,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创业资金不足的,对符合条件的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支持。

“对已经实名登记的非本地户籍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同等对待,享受同样的扶持政策。”邓奇还介绍,对暂时不能实现创业就业的毕业生,他们将组织其参加就业见习和职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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