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恋爱之名行盗窃之实
一男子获刑6个月
□晚报记者 吴 峰 通讯员 李 冰 阙 景
本报讯 魏某和钟某通过“陌陌”聊天认识了张某,两人都把张某当成自己的男朋友,不料这个男朋友是一个惯偷,连“女朋友”也不放过。近日,遂平县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被告人张某以盗窃罪获刑。
据了解,2014年9月,张某通过“陌陌”认识了在遂平县城某宾馆打工的魏某。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窃取他人财物价值6666元。依照规定,以盗窃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法官提醒市民,不要轻易相信网友,否则将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