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中晚报数字报

2015年05月11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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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学费已退

发布时间:2015-05-11 08:09:15  

□晚报记者   高琳琳

 

本报讯   因为搬家,女士想给正在上幼儿园的孩子转学,但是到幼儿园退学费时被学校告知,转学可以,学费只能退600元。女士认为,学校的这种做法不合理,遂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

女士告诉记者,她的孩子今年4岁,在市南海路南段一家私立幼儿园上学。两个月前,她给孩子交了2200元学费,当时说是5个月的费用。

 “我们现在搬家了,想给孩子换所学校。”女士说,她到幼儿园给孩子办转学的相关手续,学校说孩子转学可以,学费只能退600元。女士说,自己给孩子交了5个月的学费,现在孩子只上了两个月,学校应该退还剩余的费用。

在索要学费无果的情况下,女士向本报新闻热线、驿城区教体局反映。随后,记者与驿城区教体局的工作人员一起来到该幼儿园。经过调解,幼儿园退给女士剩余学费1000多元。

(线索来自本报新闻热线28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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