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届“中国农加工洽谈会”将开展优质产品评定活动
首次委托有关机构组织评定
评定重点是粮油、果蔬等农产品加工产品
□晚报记者 李玉荣
本报讯 7月3日,记者从2015年“中国农加工洽谈会”筹委会产品评定组获悉,第十八届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金质产品奖和优质产品奖评定办法经过多次修改,现已敲定。
评定优质产品
提升农产品加工业品牌形象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根据第十八届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活动计划安排,第十八届“中国农加工洽谈会”组委会委托中国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协会农产品加工业分会开展参展产品评定活动。
本次大会评出金质产品奖和优质产品奖,着力培育一批市场竞争力强、发展潜力大,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显著的优质特色农产品加工产品,提升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品牌形象,促进农产品加工业持续健康发展。
参评产品范围:参加第十八届“中国农加工洽谈会”的粮油类、果蔬类、畜禽水产类及其他类等产品。
评定比例为优质产品奖评定数量占参评产品的25%~30%,金质产品奖数目控制在5%以内。
每个企业申报参评产品
不得超过3个
依据该评定办法,参评产品为参加第十八届中国农加工洽谈会展示、展销的农产品加工产品,包括利用农产品及其副产物生产加工的产品。每个企业申报参评产品不得超过3个,重点是粮油、果蔬、畜禽水产及其他类别的农产品加工产品。
粮油类包括以水稻、小麦、玉米、大豆、花生、油菜籽、薯类及其副产物等加工的米面制品、油制品、白酒及酱油、醋、豆制品及其他产品。
果蔬类包括以蔬菜、瓜类、水果及其副产物等加工的饮料、蔬菜制品、果品及其他产品。
畜禽水产类包括以肉、蛋、奶、水产品等加工的腌制品、干制品、熏制品、罐装品及其他产品。
其他类包括茶制品、蜂产品、调味品、食用菌、功能食品、休闲食品及其他产品。
弄虚作假者将被通报
参展产品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将依据规定,对所申报的产品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通过的产品,报送评定委员会专家组评定。 参展产品评定委员会对专家评定组评出的获奖产品等次进行审查,报组委会认定,最终确定金质产品奖和优质产品奖。
对出现产品质量问题、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企业申报材料与实际不符的,经农加工洽谈会组委会查实、批准,撤销获奖产品称号,收回证书及奖牌,并在有关媒体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