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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02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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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七起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典型案件

发布时间:2016-03-02 08:25:28  

 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不行!

市纪委通报七起典型案件

要求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从中吸取教训

□晚报记者   滑清泉

 

本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驻马店市纪委三届六次全会精神,以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为抓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盯“小微权力”,选准基点,重拳出击,严肃追责,着力查处了一批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的突出问题。 229日,市纪委发出通报,对七起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典型案件进行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西平县谭店乡和张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王合勤,会计王保证套取农业保险和坐收坐支耕地承包款案件

 

2011年至2014年,西平县谭店乡和张村在对玉米和小麦等农作物实施农业保险过程中,王合勤和王保证采取虚报冒领等手段套取9559.60元。此款未入账,直接用于村委的日常支出。和张村委将111.7亩集体土地对外承包,收取承包款16万元。此款未纳入和张村委“三资管理”,其中14万元用于归还村委欠信用社贷款,2万元用于村委的日常开支。201512月,西平县纪委给予王合勤、王保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平舆县庙湾镇村镇建设发展中心主任杨海彬失职渎职案件

 

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中,杨海彬违规受理庙湾镇代关庙村四组村民夏国亮代同组村民代连成申请的危房改造材料。代连成危房改造资金8000元拨付后,杨海彬违规将补助卡交给夏国亮,夏国亮骗代连成说上级只补助4000元,另4000元被夏国亮侵占(此款已追回)。2014年庙湾镇农村危房改造时,由于杨海彬没有认真履行审核职责,把关不严,致使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郑晨翔等三户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资金2.4万元。201512月,平舆县纪委给予杨海彬党内警告处分。

 

正阳县皮店乡康店村党支部书记孟凡联、文书张正海加重农民负担案件

 

孟凡联在任皮店乡康店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擅自安排村文书张正海向农户多收取打井费用4.5万元,属于乱收费。201512月,正阳县纪委给予孟凡联、张正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正阳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刘根富失职渎职、滥用职权案件

 

2012年,刘根富违法使用简易程序,擅自采用独任审判徐国伟与赵春梅合同纠纷案。刘根富在没有向法院院长报批的情况下,违反规定超期审理徐国伟与赵春梅合同纠纷案。刘根富在判决书没有送达被告的情况下,安排书记员李欣然伪造宣判笔录和赵春梅、赵富生、王水仙判决书的送达回证。刘根富在判决书没有实质送达被告当事人的情况下,给执行机关出具判决生效证明,致使执行机关启动执行程序,引发检察机关违规抗诉。赵春梅上诉后,刘根富以“当初看错判决书送达赵春梅、赵富生、王水仙的送达回证日期”为由,不向立案庭移交一审卷宗,导致赵春梅不能上诉。赵春梅多次赴中央、省、市上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01511月,正阳县纪委给予刘根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建议正阳县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其庭长职务。

 

开发区红十字会会长张文高失职渎职案件

开发区金山办事处原党委书记、主任张文高(现任开发区红十字会会长),在具体处置土地时,没有严格执行《河南省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违规将集体土地批为宅基地,属失职渎职行为。201512月,开发区纪委给予张文高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驿城区板桥镇白果树村党支部书记李书林、主任李丰钦、文书朱庆德违反财经纪律、工作失职案件

 

2011年至2012年,驿城区板桥镇白果树村委将截留的危房改造款29180元,用于白果树村委安装门窗和室内装修、修路拉沙等; 2009年至2014年,白果树村委将承包费72100元未入村账,直接用于村委的日常开支,其中有烟酒招待费8164元,违反财经纪律。白果树村委违规分配低保指标,属失职行为。201510月,驿城区纪委给予村党支部书记李书林、主任李丰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文书朱庆德党内警告处分。

 

确山县留庄镇第一敬老院副院长(主持工作)王春兰、留庄镇民政所所长臧雪峰、留庄镇社会治安综治办主任陈永明工作失职案件

 

2016130(腊月廿一),确山县留庄镇第一敬老院、第二敬老院擅自决定,对留守该院过春节的55名五保户(其中第一敬老院25人,第二敬老院30人)不再集中供餐,改由留院的五保户自行解决。201622,《都市报道》将上述情况予以报道,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确山县监察局分别给予王春兰、臧雪峰行政记过处分,给予陈永明行政警告处分。

 

重点查处基层党员干部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

 

通报指出,上述七起典型案件的发生,充分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缺失,为官不为,失职渎职问题,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理念,勇于负责,敢于担当。

要思想行为自觉。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这是对各级党员干部最基本的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建设法治政府的政治责任,党员干部要端正为官动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政绩观,必须时刻警醒“为官不为”之耻,始终牢记“执政为民”之责,不拿“不易”为“不为”遮羞,不用“干净”为“不干事”开脱,永葆为民务实清廉的本色。

要强化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为契机,重点监督检查基层涉农收费、“三资”管理、强农惠农补贴、土地征收流转、农村低保、医保、危房改造等领域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及时发现群众身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不廉洁的贪腐问题。

要严格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县区、乡镇为重点,重心下移,重点查处基层党员干部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失职渎职行为。要注重抓早抓小,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约谈为手段,早打招呼勤提醒”,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要实行“一案双查”和“一问三责”,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

要公开通报曝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侵害群众利益的,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进行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不遮不掩,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对行政问责不力、效果不明显的纪检监察机关要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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