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中晚报数字报

2016年03月09星期三
放大 缩小 默认

农资市场综合整治行动启动

发布时间:2016-03-09 08:21:14  

 又是一年春耕备播时

农资市场综合整治行动启动

严厉打击农资生产销售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晚报记者   滑清泉

 zhaol160329.jpg

本报讯 “对于涉及面广、造成重大农业生产事故、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农资案件和区域性制假售假案件,要及时成立专案组限期查办。”又是一年春耕备播时,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驻马店市2016年春季农资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标志着我市春季农资市场综合整治行动全面启动。

综合整治行动将严格强化农资市场监管责任,严厉打击农资生产销售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确保全市农资生产企业产品检查率达到100%,全部农资经营户现场检查率达到100%,各种农资案件查处到位率达到100%,农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种子、农药、肥料

列入整治重点

 

本次行动将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玉米、稻、花生、棉花、大豆、芝麻等农作物种子要重点检查。

玉米种子重点查处散装种子、未审先推及假冒伪劣的违法行为;水、旱稻种子重点检查未审先推、超区域销售及假冒伪劣行为;花生种子重点检查生产企业的相关资质和真实性;棉花种子重点检查标签标识、未审先推、超区域销售;大豆种子重点检查种子质量指标和标签标注;芝麻种子重点检查标签中的栽培要点和产量指标。

农药方面,严厉查处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等未登记成分以及有效成分含量不足、以此成分冒充彼成分等假劣农药,依法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无证生产、一证多用、借用或冒用登记证等违法行为。重点查处以赠品、助剂名义捆绑搭配销售不明农药的违法行为。

肥料方面,将严厉查处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水溶肥料及秸秆腐熟剂等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转借登记证以及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重点查处以二元复合肥冒充三元复合肥,以普通复合肥虚假标注具有多种功能,将普通氯化铵、磷酸二氢钾改换名称冒充其他肥料的违法行为。

 

整治重点区域有这些

 

整治的重点区域为,驿城区富强路中段、健康路东段、雪松大道中段、仓库路、东明路、贸易广场等经营主体聚集区域,各县城区农资经营集中区域,各乡镇农资经营集中区域。

整治的重点品种为,近年来执法办案中其违法行为已经查实的品牌、品种。省农业厅、市农业局确认的违法农资商品“黑名单”中的品牌、品种。结合我市农时、农作物品种、种植等特点,销量较大的品牌、品种。特别是玉米种子、花生种子及其拌种剂。

整治的重点单位为,近年来曾受到处罚的经营单位,市、县农资质量抽检发现问题的经营单位,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经营户的上游生产经营单位,被省农业厅命名为“农资定点连锁经营单位”的单位及其全部连锁店,本市辖区内全部农资生产单位。

 

集中清查农资生产经营主体

 

本次行动将集中清查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对已经不再符合条件,或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已经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依法吊销其生产经营许可。严格依照新《种子法》关于经营种子备案的规定,责令每一个种子经营户限期进行登记备案;对超过期限仍未登记备案的,要立即给予行政处罚。

同时,全面规范农资商品经营档案,严格农资商品标签标识审查,对违反标签标识规定的,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敞口销售或拆零销售的,一律按照应当包装而未包装进行处罚。

在整治行动中,将加大农资商品质量抽查力度,把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区域、市场、产品和企业列为重点监测对象,纳入市县联合监管。同时,严肃查处违法案件,把种子打假作为重中之重,严厉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等违法行为。据悉,综合整治期间,我市将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和异地执法,进一步提升执法效果。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在线投稿
CopyRight 2009-2016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驻马店网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备案号:豫ICP备120237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