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中晚报数字报

2016年03月31星期四
放大 缩小 默认

海南原副省长冀文林获刑12年

发布时间:2016-03-31 08:17:31  

 海南原副省长冀文林获刑12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力夫被开除党籍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330日对海南省原副省长冀文林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对冀文林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2000年下半年至20131月,冀文林在担任中共四川省委常委办公室副主任、秘书,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秘书,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秘书,海口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在申请认定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获得工业扶持资金、工作调动等事宜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或索取上述单位和个人财物折合人民币2046万元。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冀文林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收受或索取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根据冀文林受贿的数额和情节,鉴于其归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全部受贿事实,揭发他人犯罪经查证属实,构成自首和立功,认罪、悔罪,积极配合追缴赃款赃物,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另: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力夫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依据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张力夫开除党籍处分,按照副科级确定退休待遇。

                             (据新华社)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在线投稿
CopyRight 2009-2016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驻马店网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备案号:豫ICP备120237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