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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06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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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号召全省公安民警向夏明臣学习

发布时间:2016-04-06 08:14:55  

省公安厅号召全省公安民警向夏明臣学习

 

学习他信念坚定、恪尽职守的忠诚本色,心系群众、亲民爱民的公仆情怀,勤政务实、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

 

□晚报记者        通讯员    

 

本报讯   昨日上午,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331,中共河南省公安厅作出《关于在全省公安机关开展向夏明臣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在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中深入开展向夏明臣同志学习的活动。

夏明臣,男,汉族,19647月出生,中共党员,19867月参加工作,生前系上蔡县公安局崇礼派出所所长,二级警督警衔。201582914,夏明臣同志在驾车赶往县公安局参加“9·3”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安保工作推进会途中,为避让对面行驶的大货车翻入路沟,身受重伤,经抢救无效不幸因公牺牲,年仅51岁。

夏明臣的先进事迹

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

决定中称,从警近30年来,夏明臣同志长期奋战在公安基层一线,爱岗敬业、一心为民、锐意进取、拼搏奉献,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把全部青春和热血献给了他所钟爱的公安事业,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警察的核心价值观。他曾荣立个人二等功2次、个人三等功1次,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优秀人民警察、先进工作者等。他的先进事迹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中宣部、省委宣传部组织《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光明日报》、《法制日报》、《人民公安报》、《河南日报》等主流媒体,对他的先进事迹进行了集中报道,公安部追授夏明臣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夏明臣同志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一名人民警察忠诚、为民、守法、敬业、奉献的崇高精神,树立了新时期公安民警的良好形象,是全省公安民警的优秀代表和学习榜样。学习夏明臣同志的先进事迹,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对于教育引导全省公安民警积极主动地投身人民公安事业,全面推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全力维护全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省公安厅党委决定,在全省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中开展向夏明臣同志学习的活动。

从四个方面向夏明臣同志学习

决定要求,学习夏明臣同志,要学习他信念坚定、恪尽职守的忠诚本色。夏明臣同志政治信念坚定,对党和人民的事业忠诚,时刻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作为永恒追求,牢记人民警察的神圣使命,模范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

要学习他心系群众、亲民爱民的公仆情怀。作为一名基层公安派出所所长、党支部书记,夏明臣同志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满腔热忱地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无论是在派出所值班还是下乡走访,他对待群众像一团火,始终把自己融于群众之中。

要学习他勤政务实、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夏明臣同志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自19961月担任无量寺派出所所长以来,紧紧围绕“派出所工作要打防结合,防范、管控为主”这一主线,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组建了专职巡逻队,高质量地完成了辖区视频监控安装任务,有效提升了全乡整体治安防控水平。

要学习他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夏明臣同志始终坚持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淡泊名利、为警清廉,在基层派出所工作30年,始终保持一身正气,不为私心所扰、不为私利所诱、不为私欲所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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