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15年10月13日至11月1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经济开发区进行了巡察,并于12月1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巡察期间,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经济开发区移交问题线索128件次,其中纪检监察类51件次,已办结49件次,办结率为94%,立案2件,党政纪处分2人,通报批评4人,诫勉谈话4人,纠正问题3个,收缴违纪资金2680元。利益诉求77件次,已全部办结。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认真研究制定党委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完善责任追究机制。 2015年12月以来,开发区党委书记先后主持召开区党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工作5次,为全区党员领导干部上廉政党课2次,听取案件查处等情况汇报9次。对3个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3名主要负责人和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2名纪检监察工作分管领导给予了诫勉谈话处理。
二、执行党的组织纪律方面
开展“三龄两历一身份”档案清查活动,对全部科级干部档案进行了审查,发现年龄有待核实的6人,并对2名党员缺失的入党材料进行了收集、归档。加强对2016年农村基层组织换届选举过程的监督,维护换届选举纪律。
三、执行党的廉洁纪律方面
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关于规范县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权力行使的若干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乡科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权力行使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梳理排查岗位风险点36个,并制定了相应的防控措施和监督办法。加大宣传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加强道德修养,培养健康生活情趣,始终不忘自己的身份和党的纪律。2015年12月以来,共查办科级领导干部违规违纪案件8起,党政纪处分2人,诫勉谈话10人,通报批评1人。
四、执行党的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方面
开展懒政怠政、违反工作纪律问题专项治理,着重解决一些单位和工作人员存在不敢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工作纪律松弛问题。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共查摆出问题32个,均对存在问题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二是开展工作纪律集中检查4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19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全区通报批评;三是加强对各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督察,对督察中发现的3起典型案件进行了快速查办,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党内警告处分4人、诫勉谈话6人,并在全区进行了通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中共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396-2725008。邮政信箱: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东楼310室。邮编:463000(信封请注明:对经济开发区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zmdkfqxc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