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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5月04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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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司法局反馈巡察情况

发布时间:2016-05-04 09:55:34  

429,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司法局反馈巡察情况。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张红岩代表巡察组进行了反馈。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田国胜主持会议并发言。

巡察组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司法局党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能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局纪委能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意识增强,“四风”问题有所缓解,司法行政工作呈现好的态势。

巡察中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局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的现象;局纪委没有完全聚焦主业、主责,监督主动性不强,执纪问责做得不够深、不够细;对上级一些安排部署执行力度不够,存在强调客观困难多、督导检查力度小、成效不明显的现象。二是执行党的廉洁纪律方面,存在滥发奖金补贴,违规自定薪酬,变相公款旅游,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现象;市司法局监管机制不够完善,一些关键岗位存在滋生腐败的隐患;市监狱在生产经营管理、在押犯人减刑审定、刑满释放人员的无缝对接等方面监管不够。三是执行党的组织纪律方面,在一些问题的决策处理上没有严格贯彻执行党委会工作方法;个别干部调入和使用不符合相关规定,存在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基层工作人员严重不足,干部“三龄两历”管理不规范、有涉嫌造假的现象。四是执行党的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群众意识和宗旨意识不强,“四风”问题依然存在,局属单位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突出。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处理。

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巡察组提出四点建议:一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两个责任”的落实,局党委要找准载体和抓手,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局纪委要聚焦主业主责,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要深入调研,创新方法,不折不扣执行国家政策和党的决议。二要加强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公证处、计财装备和监狱生产管理等廉政高风险点的防控,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和财务、行政审批、监区管教等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三要认真贯彻党委会工作方法,对“三重一大”等重要决策部署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程序,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的公信度,不断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四要增强宗旨意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坚决整治“四风”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各项财务规定,完善财务报销手续。

田国胜说,对于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局党委将高度重视、认真整改,建立并实施问题整改“销号制”,做到存在一项列号一个,整改一项销号一个,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同时,将以贯彻落实反馈意见为契机,以落实整改、完善制度、促进工作为切入点和落脚点,严肃纪律,主动落实“两个责任”,勇于担当,切实推进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坚持把整改工作与领导班子建设、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等结合起来,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团结和带领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真正把此次巡察工作的结果落实到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快速发展、科学发展上来,以实际行动为建设“四个驻马店”、实现我市加快崛起做出新的贡献。

市委第一巡察组全体同志和市司法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县处级干部、机关全体同志及局属单位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转自“清风驻马店”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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