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监察部网站一周通报
115起违反八项规定者被查处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五一端午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昨天通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周查处11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北京市通报3起
1. 通州区交通支队潞河大队民警张超违规收礼问题。2015年2月,张超在处理通州区耿庄路口交通事故中,收受事故车主购物卡3张,共计人民币3000元。经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张超行政记过处分。
2. 大兴区青云店镇东赵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海军大办婚丧喜庆问题。2015年5月,李海军为其子举办婚宴,收受参加宴请的本村部分两委班子成员及村民礼金人民币5.69万元。经青云店镇党委研究,并报大兴区纪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海军党内警告处分。
3. 平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张友接受旅游招待问题。2015年4月,张友前往海南三亚看楼盘,其间机票、住宿、吃饭等费用由某药品企业承担。经平谷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区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张友党内警告处分。
天津市通报5起
1. 南开区万兴街道办事处原主任叶国海(正处级)违规发放补贴问题。南开区纪委给予叶国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西青区杨柳青镇娄家院村村委会主任李如海公款购买购物卡用于送礼问题。李如海借发放村民福利之机,擅自改变村两委班子决议,使用公款购买1.3万元购物卡,用于送礼。杨柳青镇纪委给予李如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 滨海新区红十字会副会长、党组副书记刘爱军(正处级)公款国内旅游问题。经刘爱军同意,原塘沽红十字会组织党员和部分基层红十字会干部,赴河北省等地旅游,花费公款共计9600元。滨海新区纪委给予刘爱军党内警告处分。
4. 东丽区合作交流办主任储玉明(正处级)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储玉明以开展招商引资为名,违规借用东丽开发区管委会下属某企业帕萨特轿车一辆。东丽区纪委给予储玉明党内警告处分。
5. 天津农商银行宁河芦台支行行长李桂雨借办理其母丧事之机,违规收受管理对象礼金问题。李桂雨在办理其母丧事期间,违规收受管理对象礼金6400元。天津农商银行宁河中心支行党委给予李桂雨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还违规收受礼金。
河南省通报5起
1. 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焦志强违规接受宴请问题。焦志强在审理某行政诉讼案件时,多次接受案件当事人宴请。
2. 内乡县水利局局长黎明违规借用企业车辆问题。黎明在担任内乡县水利局局长期间,长期使用某下属公司租用的小汽车一辆。
3. 郸城县水利局黑河管理段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该管理段违规公款吃喝花费1.326万元,随后以其他名义入账报销,段长王建伟对此负有直接责任。
4. 宝丰县肖旗乡政府工作人员李广兴在“公务灶”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5. 新蔡县余店镇胡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丁军站违规操办其子婚礼问题。
湖南省通报5起
1. 湘南学院原党委书记肖地楚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肖地楚在担任郴州市苏仙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湘南学院党委副书记、书记期间,违规收受他人所送礼品、礼金共计83.34万元。此外,肖地楚还存在其他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等问题。肖地楚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 永州市政协原副主席廖秋文违规用公款送礼问题。廖秋文在担任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兼职)期间,同意涔天河工程公司花费38.31万元公款购买购物卡、烟酒、土特产送礼,以“会议费”名义进行报销。此外,廖秋文还存在违规购买使用超标车以及严重违反组织纪律、生活纪律等问题。廖秋文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按主任科员重新确定职级。
3.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副院级督导员杨中和违规收受礼金问题。杨中和在担任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期间,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该学校工程承建公司所送礼品、礼金共计7.7万元,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鉴于其具有事后积极配合组织调查,认错态度好等从轻处理的情节,杨中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 岳阳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湘龙违规收受礼金问题。刘湘龙在担任岳阳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违反廉洁纪律,借年节、乔迁、检查工作之机,违规收受下属单位所送礼金共计6.4万元。刘湘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 长沙市望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正科级)佘君武违规收受现金问题。佘君武为望城区桥驿镇龙塘村向上级争取新农村建设、农村基础建设等资金共计7万元,资金到位后,佘君武先后收受现金“回扣”共计3万元。佘君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江苏省通报4起
1. 沭阳县经信局原局长陈永高违规发放奖金福利问题。陈永高弄虚作假,借某企业名义骗取上级科研创新奖40万元入单位账户,并先后两次分别从中拿出23万余元、11万余元给职工发放奖金福利。陈永高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 宿迁市宿豫区经信局局长钱黎明违规私设和动用“小金库”款项吃喝问题。钱黎明在3年时间内将单位收入57.78万元交由下属工作人员个人保管,并动用其中部分款项用于吃喝招待。在组织审查前,钱黎明主动交代错误并上交“小金库”余款。钱黎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镇江市发改委原副主任赵顺凌违规长期借用企业车辆问题。赵顺凌利用职务影响,在4年多时间里持续借用某企业的一辆轿车,并多次将该车供其亲属使用。赵顺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 扬中市粮食收储中心原主任章光祖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章光祖先后收受3名下属单位负责人和个体老板以节礼为名赠送的购物卡,折合人民币共计2.1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章光祖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免去职务。
驻国资委纪检组通报4起
1. 中国中纺集团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曹兴武公车私用等问题。曹兴武经该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赵博雅同意,借赴美出访之机,与家人在美休假。其间,曾与家人违规使用公车,由下属单位报销用餐费用。曹兴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赔相关费用;赵博雅未按规定向国资委党委报批,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原军工部违规发放福利问题。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原军工部主任杜刚、动力处处长余放违规组织、参加在酒店举行的员工活动,发放消费券、礼品。该部副主任王晶指使下属部门承担活动费用。杜刚、王晶、余放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3. 国资委纺织机关服务中心主任、党委副书记兼华纺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周增根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周增根顶风违纪购买超标车,违规使用、延期处置公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 国资委物资机关服务中心党委书记王爱党、主任赵彦强违规组织并参加公款旅游问题。王爱党、赵彦强组织并参加公款旅游。王爱党、赵彦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其他各省均有数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者被查处。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