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满申请国家赔偿案 双方达成赔偿协议
陈满接受275万元国家赔偿
13日上午,记者从海南高院获悉,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陈满达成国家赔偿协议,向陈满支付国家赔偿金275万余元。陈满表示“接受”,将积极面对今后的生活。
1992年12月,海南海口发生一起杀人焚尸案。凶案发生几天后,四川籍青年陈满被锁定为凶手,并于1999年二审获判死缓。陈满坚称蒙冤,与其家人申诉。今年2月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陈满故意杀人、放火再审案公开宣判,撤销原审裁判,宣告陈满无罪。
陈满的代理律师王万琼13日表示,陈满对结果并不满意,现在可能因为各种因素勉强接受。(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