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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14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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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质量奖”评选升级 旅游服务等行业可参选

发布时间:2016-07-14 09:23:06  

评选范围扩大   评选数量增加

“市长质量奖”评选“升级”

旅游、服务等行业也可参加评选

 

□晚报记者   班永威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新修订的《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与以前相比改动较大,评选范围扩大了,评选数量增加了,取消了有效期的限制,增设了优先评选条件。

据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一负责人介绍,新修订的《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修改的主要内容有四项:一是拓展了评选范围,由原来的着重产品生产企业,扩大为工业、工程建设、旅游、服务、社会发展等行业。二是增加了评选数量,原来规定每年度评选5家,修改为每年度评选10家,不能满足评选条件的可以减少。三是取消了有效期的限制,原来规定的有效期3年,修改为获得“市长质量奖”的企业满5年可以重新申报。四是增设优先评选条件,凡列入市政府年度30强、30高、30新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据了解,驻马店市从2010年开始把评选“市长质量奖”作为提升产品质量、增强质量意识的一个重要抓手,目前,驻马店“市长质量奖”已评六届,35家企业获得“市长质量奖”,143家企业获得“县(区)长质量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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