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中晚报数字报

2016年12月23星期五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开展“双节”期间流通食品安全整治活动

发布时间:2016-12-23 08:22:48  

 我市开展“双节”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治活动

严禁“五无”食品流入市场

将集中约谈各类食品批发商、代理商等,严把食品入市关

□晚报记者   

 

本报讯    2017年元旦和春节即将来临,食品消费进入旺季,劣质食品、‘山寨’食品也将进入集中出货的高峰期,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一定要严格执法,确保全市‘双节’期间食品安全。”1222日上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专项会议,部署“双节”期间食品流通安全工作,确保“双节”期间市民的食品安全。

 

关上“山寨”食品的总阀门

 

“食品批发商、代理商是各类食品进入食品流通市场的‘总阀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流通科科长吉贺礼告诉记者,管好食品批发商、代理商,强化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元旦前, 全市食品安全部门将集中约谈各类食品批发商、代理商,各类食品经营者,集中宣讲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让广大食品经营者学法、知法、守法、畏法,从源头管控流向市场尤其是农村市场的各类劣质食品。

吉贺礼告诉记者,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将督促食品批发商、代理商严把进货关,进货时必须查验并留存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供货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食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不得购进没有获得生产许可证、没有检验合格报告的食品,严禁“五无”食品流入市场。

 

严把食品入市关

 

吉贺礼告诉记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约谈农贸市场开办者,督促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严把食品入市关。对没有合格证明文件的蔬菜、水果等食用农产品,市场开办者必须进行抽样检验或快速检测,抽样检验或快速检测合格的,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市场开办者不得允许没有检疫证明的猪肉、牛肉、羊肉和没有中文标识的冷冻肉品进入市场销售,严防病死畜禽、走私肉品流入市场。

对存放冷冻肉品的客户进行实名制管理,建立进出库台账,如实记录贮存日期、出货日期、数量、货主姓名、联系方式等。贮存肉类冻品应当查验并留存检疫合格证明、肉类检验合格证明等文件,不得贮存来源不明的冷冻肉品。冷库监管责任人在春节前至少入库检查两次,重点检查冷库中存放的冷冻肉品是否有检疫证明、检疫印章等合法手续。

 据悉,各县区食药监局还将督促基层监管人员加大对农村食品送货车的检查力度,要见车必查,重点核查其经营资质、食品合格证明文件,坚决查扣其所送的各类“五无”食品、劣质食品、“山寨”食品、过期食品。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在线投稿
CopyRight 2009-2016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驻马店网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备案号:豫ICP备120237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