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岂能成为诈骗“利器”
□李 杨
其实,像张某新这样“诈骗爱心”的事并不少见。近几年,利用爱心诈骗的新闻常常见诸报端,媒体经常报道在商业街、地铁站装可怜的“假”乞丐,有的人甚至还四肢健全、身强体壮,只是换了身行头,卖弄一下自己的悲惨经历,轻轻松松就骗到“巨款”。
善良的人们在捐出每一份爱心的初始,并不是为了获得怎样的回报,而是尽自己最大可能去帮助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的他和她,因为在他们心里坚信,爱可以传递,爱可以感化,爱更可以积滴水成大海。可是,像张某新这样的“爱心骗子”却伤害了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占用了宝贵的社会资源,让真正有困难的人无法享受社会的关爱。因此,无论在道德上,还是在法律上,这种诈骗爱心的人,都应该受到严厉谴责。
张某新被抓,他非法获得的爱心款可以退回。可是,“爱心”怎能变为诈骗“利器”?信任的缺失该由谁来填补?不论如何,大家的爱心不该被欺骗、被利用。试想这样的事件多了之后,还会有爱心人士伸出援手吗?而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呢,当他们遇到困难时又该向谁求助呢?
爱的初衷并无暇,我们的国度和社会必须像呵护自己的眼睛一样来呵护善良,因为这是火苗,不仅是体现这个社会人与人之间互相依靠的温度,更是社会发展所不可或缺的前行力量。互联网时代,信息快速传播,很多故事无法得到及时过滤,更无法让人们在第一时间辨别真伪。但这绝不能成为骗子诈骗爱心钱财的“挡箭牌”。不能让好心人心寒,才会激发他们施舍给社会更多的爱心。否则“吃一堑长一智”的好心人会越来越少,这是全社会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