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中晚报数字报

2017年03月23星期四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开始推荐

发布时间:2017-03-23 09:30:26  

 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开始推荐

428前报送市人社局

□晚报记者  班永威   通讯员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驻马店市“135 青年人才工程” 2015~2016年度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开始了,只要具备一定条件,就可以成为“驻马店市学术技术带头人”。

据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驻马店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包括专业技术人才和产业创新领军人才,二者的推荐条件是有区别的。

专业技术人才应具备的条件是: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市内或省内领先地位,应有承担或参与重大科研任务或重大工程项目的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对近5年内的工作业绩也有相应的要求。

产业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下列条件:高端装备制造、现代金融、现代物流、新能源汽车、电子商务、航空经济、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引领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特色产业中非公企业的核心研发人员,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能有效组织并引领创新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支撑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据了解,县区推荐工作由县区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市直单位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由基层单位推荐,并征求相关专家意见,逐级上报。推荐人选必须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同时兼顾区域、行业分布。推荐人选材料在428日前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逾期不报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在线投稿
CopyRight 2009-2016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驻马店网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备案号:豫ICP备120237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