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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23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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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图好处费 小伙掉陷阱

发布时间:2017-03-23 08:23:15  

 帮别人分期付款购手机

贪图好处费  小伙掉陷阱

律师:莫用身份证给别人帮忙

□晚报记者   康国富

 

驻马店网讯   321日下午,市民郭新国和妻子来到报社,哭诉自己刚满18岁的儿子被人骗了:“别人以他的名义,贷款买了4部苹果手机。现在别人不还款了,人家天天给俺儿子打电话催款。”

 

碍于面子  给朋友帮忙

 

21日下午,家住驿城区顺河街道小毛庄的市民郭新国搀着视力几乎为零的妻子刘爱梅来到报社。一见到记者他们就拿出一沓票据说:“这是别人忽悠俺儿子郭志强签的贷款购买手机的协议。现在催着还款的电话一天打十几个,快把人逼疯了。”郭新国说。

郭新国告诉记者,去年10月,邵某某找到郭志强,让其帮一个朋友买一部苹果手机,说那个朋友的身份证丢了,需要借用郭志强的身份证办理贷款手续,并答应给郭志强1000元好处费。碍于朋友的面子,郭志强就拿着身份证跟着邵某某来到驻马店贸易广场附近的一个手机店办理手续。手续办完后,郭志强才知道,借用自己身份证贷款购买苹果手机的人叫毛震。令郭志强没想到的是,毛震用自己的身份证贷款购了4部苹果7手机,每部价值5600元,每月需还款1000多元。

 

别人不还款  自己被威胁

 

“刚开始的几个月,毛震还款还算顺利,但后来他不再还款了,催款电话就开始打过来了。”刘爱梅说,催款的人说话很难听,而且还威胁道:“知道你们家在哪里,再不还款,就绑架你儿子。”吓得一家人整天提心吊胆。

郭志强后来通过邵某某找到毛震,毛震给其写了一张1.5万元的欠条和一张“保证书”,承诺按时还款。但3月的贷款毛震仍然没有还,催款电话又如期而至。

郭新国说,他儿子没有工作,但邵某某在帮毛震办理贷款手续时,谎称郭志强在宝视达眼镜店工作,而手机店竟然不审核就轻易地办理了贷款购机手续。“感觉那几个人设了一个陷阱,故意让俺儿子跳。”郭新国说,他到公安派出所报警,但警方不认为这是一起诈骗案。

 

律师:轻信付出的代价

 

321下午,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本报法律顾问刘建锋律师,他表示,郭志强已经年满18岁,是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贷款合同上签了自己的名字,这种民间借贷关系是成立的,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作为成年人,郭志强应该对出借身份证给别人产生的后果有一定的判断,应该明白在合同上签字可能产生的风险和法律后果。”刘建锋说。

刘建锋表示,这起事件是因为郭志强社会经验不丰富,轻信别人而付出的代价。他在合同上签字了,就要履行合同。本报在此提醒市民,莫轻易拿自己的身份证去给朋友或他人帮忙。在合同上签自己名字时,更应当慎重,拿不准的事可以咨询年长的亲友,切勿轻易下笔。

(线索来自本报新闻热线28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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