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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24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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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专项整治房地产市场

发布时间:2017-03-24 08:17:30  

 我市专项整治房地产市场

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等将受罚

凡经查处的违法违规案件,一律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晚报记者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住房管理中心获悉,为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市开展规范房地产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目前,整治活动已进入抽查阶段。

                           

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中介机构

多种行为被列入整治范围

  

整顿房地产市场开发建设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房地产开发建设程序,无资质或者超越资质范围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未通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未按规定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不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及抽逃注册资金、项目资本金等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关部门将根据职责依法进行处罚。

整顿房地产交易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通过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销售商品房销售不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将已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销售给他人,以及在房地产交易环节有其他不正当经营行为的,相关部门将根据职责依法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整顿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骗取中介费、服务费、看房费等费用,造谣、传谣以及炒作不实信息误导消费者,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或强制消费者交易及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捆绑收费,提供交易资金代收代付业务,或侵占、挪用交易资金,未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机构信息等内容或公示内容不完整、不准确等违规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将根据职责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应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整顿房地产营销策划代理违规行为。对发布虚假房地产广告或不实信息,与一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另一方当事人利益,销售中过分夸大楼盘地段、交通、学区等外部配套,以虚假价格优惠措施吸引客户买房,控制退出房源数量故意造成房源紧张,交房标准和交付时间不清晰造成客户权益无法保证,价格不公开不透明等违规、违法行为的,相关部门将根据职责依法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

  

目前,整治活动已进入抽查阶段。市住房管理中心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抽查。重点抽查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群众集中举报投诉的相关房地产开发企业、营销策划代理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等。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将不断强化管理,着力稳定住房价格,促进商品房去库存,规范房地产市场主体行为,进一步完善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活动期间,将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凡经查处的违法违规案件,一律作为不良记录记入该企业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示,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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