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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11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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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对困难对象进行复核认定

发布时间:2017-04-11 09:13:46  

 部门联动  精准实施

我市对困难对象进行复核认定

□晚报记者   班永威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全市对困难对象进行精准复核认定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到5月底结束。

据了解,为夯实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扎实推动标准、对象、政策、信息有效衔接,市民政、扶贫、残联三部门联合,对全市困难对象进行精准复核认定。

此次复核认定对象,以下四类必须全覆盖:20173月底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2017年拟新增的城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民政政策性兜底的低保对象,符合纳入城乡低保条件的残疾对象。要求必须按照“入户调查翔实、民主评议规范、张榜公示到位、档案资料齐全、救助对象准确”的标准执行,最终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总体目标。

据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在反复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结合近年来出现的问题,市民政局明确了城乡低保对象复核认定工作中,需要重点解决和纠正的“错保”、“漏保”、“维稳保”、“平衡保”、“关系保”、“人情保”等问题,详细列出了问题的16种情形,使各级在复核中都能做到操作有方法、用力有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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