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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08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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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尚“小蓝车”现身驻马店街头

发布时间:2018-03-08 08:50:07  

共享单车添“新军”

时尚“小蓝车”现身驻马店街头

□驻马店日报融媒记者  徐小防  左蕊  /

小巧可爱的车形,蓝白相间的车身,一排排“高颜值”的共享单车近期成为驻马店市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格外引人注目,有不少市民扫码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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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排列整齐的共享单车。

使用起来更方便

 

35日上午9时许,记者来到位于市骏马路与置地大道交叉口附近的通达小区,看到在路西的人行道上,摆放着约100辆“哈罗单车”。

“这种车的颜色很漂亮,不知道骑着怎么样,会不会吃力?”“这车咋用?需不需要办卡交押金”……单车前,围了不少市民,在七嘴八舌地议论。

市民王女士说,自己年纪大了,骑电动车不安全,“哈罗单车”的出现,能很好地解决她在市区近距离出行的问题。

市民李娜拿出手机扫了扫车身上的二维码后发现,租这种车一个月仅需9元钱,而且不需要交押金。付款之后,李娜骑上单车,高高兴兴地向目的地出发。

记者打开支付宝扫了扫车上的二维码,手机页面跳出两个选项,一个选项是199元(可秒退)交押金后可使用,无限次骑车,押金可全额退还。另一个选项是9元包30天用车(免押金),每次骑行前2小时免费,超时后按骑行时长计费,市民可根据需要选择。

记者了解到,这种单车与带桩共享单车不同的是,用户到达目的地后,可将单车停放在路边、非机动车白线区域或者其他免费停车区域,非常方便。市区主要投放在天中广场附近,雪松大道爱家量贩、天中豪园附近也已投放,还将投放在其他地点。

 

文明使用共享单车

 

共享单车为人们的出行提供了方便,但要提醒市民,注意骑行安全,尤其是儿童和青少年。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很多共享单车的车身上也明确提示“未满12周岁严禁骑车”。

但是,自从共享单车在我国各地投放以来,出现了一些不满12周岁儿童使用共享单车发生车祸的事件。在此提醒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监管,不要让未满12周岁的儿童骑共享单车。

在骑单车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要在机动车道上骑自行车,不闯红灯,不骑车带人,不逆向行驶,双手紧握车把。

在这里,记者提醒广大市民,共享单车不是个人的私有财产,在骑行中莫要破坏单车,应文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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