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部署,3月15日至16日,市委5个巡察组分别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委老干部局和市委党史研究室、市旅游局和市档案局等7个单位,召开巡察进驻见面会和动员会。动员会上,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提出了有关要求,市委巡察组组长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表态发言。
根据要求,市委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工作方针,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方面,深入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贯彻落实党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情况,党规党纪执行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等。
根据安排,市委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采取“一对一”形式,对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巡察,时间为30天左右;市委第四和第五巡察组采取“一托二”形式,分别对市委老干部局和市委党史研究室、市旅游局和市档案局开展巡察,时间为40天左右。巡察期间,市委各巡察组均开通专门值班电话、邮政信箱、电子邮箱、接收短信手机,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方面处理。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市委巡察组要主动接受被巡察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0396—2600499(驻 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