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中晚报数字报

2018年11月05星期一
放大 缩小 默认

为了碧水蓝天我市治理燃煤散烧不手软

发布时间:2018-11-05 09:16:06  

 为了碧水蓝天 

我市治理燃煤散烧不手软

从10月11日至目前,已检查各类市场主体3686个,

拆改燃煤散烧设备17台,取缔散煤销售点1个

□全媒体记者 王珂

本报讯 11月2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部署要求,切实发挥燃煤散烧治理工作牵头部门的作用,市工商局制订印发了《2018年燃煤散烧治理集中行动方案》,决定自10月11日至11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燃煤散烧治理专项行动。

记者了解到,我市散煤主要用于农村、城乡接合部及城中村居民生活、商用燃煤大灶、茶浴锅炉、经营型小煤炉等。散煤质量差,且大多为低空排放,燃烧过程中没有采取相应环保措施,是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我市作为北方城市,冬季采暖期的散煤使用量较大,因此时常造成冬季特有的采暖期雾霾。有关专家对我市近年来的几次重污染过程进行评估,燃煤散烧排放是造成我市重污染天气的重要原因之一 。

根据规定,全市经营性商户禁止用散煤,市区禁燃区内居民和各行业只能使用电或气。不具备“煤改气”、“煤改电”条件的乡村居民,可以使用洁净型煤,市区禁燃区外各乡镇均设有洁净型煤配送网点。

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推进燃煤散烧治理工作,市工商局成立了5个专项督导暗访小组,班子成员分别带队,每天不间断对各县区燃煤散烧治理各项工作情况进行随机暗访督察。 

截至目前,全市各相关部门已出动执法人员2497人次,出动执法车辆695辆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3686个,检查各类运输车辆1754辆,抽检配送网点洁净型煤2批次,发现并拆改燃煤散烧设备17台,取缔散煤销售点1个,查扣劣质散煤0.3吨。

燃煤散烧治理工作需要大家的参与。市工商局倡议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燃煤散烧治理工作,积极举报违法散煤经销点和商户违规用煤行为,认真监督相关部门工作进展,坚决抵制使用劣质煤,最大限度降低燃煤散烧对我市空气质量造成的不利影响。如果发现违法违规销售和用煤的行为,欢迎拨打举报监督电话:0396-12369/12315。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在线投稿
CopyRight 2009-2016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驻马店网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备案号:豫ICP备120237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