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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8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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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开展打击骗取医保基金专项行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28 08:15:56  

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参保单位和广大参保人员:

根据市人社局、卫计委、公安局、药监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打击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整顿和规范医保基金运行秩序,严厉打击骗取医保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和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决定于2018年10月至2019年1月在全市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行动。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参保单位和广大参保人员,若发现以下问题,请及时提供线索,进行投诉举报。

一、冒用他人医保卡看病,骗取报销医保基金。

二、定点医疗机构通过虚传多传药品、诊疗项目、诊疗服务设施项目、医用耗材费用套取医保基金。

三、定点医疗机构或药店通过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套取医保基金。

四、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分解住院、挂床住院、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自立项目收费套取医保基金。

五、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串通,通过伪造病历、开具虚假发票套取医保基金。

六、定点医疗机构或药店通过留存、冒用、盗刷参保人员身份证、社保卡套取医保基金。

七、定点药店通过医保卡为参保人员提取现金或串换出售个人账户支付外商品套取医保基金。

八、定点医疗机构通过提供免费体检、减免个人自付部分、发放礼品、返还现金等形式诱导、组织不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住院等。

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是每个参保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欢迎广大参保人员积极行动起来,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投诉举报电话:0396-2835130、0396-2839313。

驻马店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处

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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