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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8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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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8-12-18 08:25:35  

 以党建为引领以法律为准绳

汝南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成效显著

□熊国森徐国俊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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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检查扫黑除恶宣传板面布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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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宣誓。

加强党的建设是扫黑除恶工作的一大法宝。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汝南县法院坚持贯彻十九大精神,推进平安建设,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着力提升了广大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汝南县人民法院多次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会,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调研活动;提出了“打准打狠打稳,不枉不纵,宽严相济”的审判原则,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严格把握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准确把握法律与政策的界限,精心审结了在社会影响较大的郭某、李某某等七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首起已获生效判决的涉黑案件)以及杨某某敲诈勒索涉恶案件,有效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实现新突破。

党组挂帅督导勇担扫黑除恶重任

坚持党的领导,既是对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也是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保证。汝南县人民法院坚持党组统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局,将该项工作放在法院工作的重要位置,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姚强任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任副组长、各庭室队负责人任成员,刑事审判庭庭长林俊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和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庭长宋振华任副主任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打牢打好组织领导保障;并将该项专项斗争定位为“一把手工程”,党组书记、院长姚强多次指挥和审理疑难重大案件,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及有关办案人员研判重大涉黑涉恶案件。

汝南县人民法院建立了推行专题例会制度,院党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议和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创新重大案件办理机制,重大影响案件由分管副院长卢志勇担任审判长,对于涉众型、疑难复杂团伙案件及时召开刑事法官会议,确保“打得准、打得狠、打得稳。”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斗争强势开局

汝南,古属豫州,豫洲为九州之中,汝南又居豫州之中,故有“天中”之称。自北魏时期置县以来,距今已有1700多年的历史,被联合国地名专家组命名为千年古县,被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命名为中国梁祝之乡,被省政府命名为历史文化名城。

决不能让历史文化名城因为少数人的所作所为而蒙上阴影。近年来,汝南县人民法院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队伍建设为关键、司法改革为动力,忠实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法院管理等各个方面勇于探索、锐意创新,取得了显著成绩,多次受到上级的表彰和嘉奖。

汝南县人民法院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确保责任分工细化,统筹抓好专项斗争开展中的案件协调调度、对下指导、涉案财物执行、审判人员调配、信息宣传、审判经验总结研究、警务、勤务及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并根据要求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担当实干,奋勇争先,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势开局,启动迅速,抓出成效。

突出工作重点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该院要求所有法官对在审判以及三年内审结的刑事、民事、商事、行政、执行等几千余案件进行了“回头看”,逐案排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共排查出数十条涉黑涉恶信息。

专门设立了扫黑除恶办公室,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邮箱,设置了举报箱,并明确专人负责接待群众举报,收集梳理来信、邮箱举报线索。同时,该院也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反腐败斗争,特别是要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注意串并研判、深挖彻查,从中深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保护伞”线索,发现线索及时移交给县扫黑办公室。

充分发挥主流媒体、新兴媒体的作用,广泛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扫黑除恶相关内容,大张旗鼓地宣传扫黑除恶斗争。同时,结合具体案件及时在具有影响力的媒体、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报道,在全县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扫黑除恶”的强大氛围。

坚持依法办案 做到从严从快从重

该院在审理涉黑涉恶案件时,严格依照“两院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恪守法治思维,依法履行审判职能,严格证据裁判原则,确保案件审判执行质效,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该院做到从严从快,快审快执,审出声势、打出震慑,特别对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依法予以严惩,依法收缴其全部违法所得,铲除其经济来源和利益链,让打黑除恶的成效尽快显现出来,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同时,对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 在缓刑、减刑、假释等环节上严加管控;对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执法司法人员参加或者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依法从重惩处,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的压倒性优势。

该院加强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进行深入分析,合议庭成员轮流阅卷,认真制作阅卷笔录,认真做好庭前准备工作,梳理出争议的焦点,法律适用的难点,对此类案件的常见罪名进行精准分析,做好此罪与彼罪的区分和认定,要把工作的重心放在庭审中,加强证人出庭作证制度,认真审查判断证据,认真听取被告人及辩护人的意见,强化庭审的质效,对被告人进行量刑时要科学、合理、规范,注重各被告人刑期的平衡,确保案件办成铁案。

部门通力合作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该院牢固树立上下“一盘棋”的思想,要求各部门既要各负其责把好关口,又要加强与其他相关单位之间的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建立健全线索通报、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着力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整治的工作格局。

对于案情重大的黑恶犯罪团伙,提前介入,同公安、检察机关紧密沟通,积极协作配合,确保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对于专项斗争中的重大行动和部署,重大疑难案件或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向县委报告。同时,要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联系,同反腐败斗争紧密结合起来,深挖“黑后台”“保护伞”。要加强与司法机关的联系,认真做好减刑、假释工作。

各部门深入、细致、扎实摸排收集各类涉黑涉恶线索,特别是紧紧抓住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集中力量攻坚;始终贯彻严打方针,坚持对黑恶势力犯罪严打严管严控,重拳出击,决不手软;进一步加大“打伞挖根”力度,切实做到“两个一律”: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一份付出,一份收获。该院成功连创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和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多次荣获全省法院思想宣传先进单位以及全省法院新闻宣传工作、信访工作、司法行政工作、司法技术、司法统计、调研、执行工作先进单位等集体荣誉称号;在全市法院系统组织的综合目标考评中,连续五年位居前三名,两次荣立集体二等功;是省院民庭指导法庭工作联系点、省院刑事审判普通程序简易审改革试点单位、最高法院和省高院行政审判方式改革试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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