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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04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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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不到期房主要收回房屋 社区:正在调解

发布时间:2019-03-04 08:39:05  

□全媒体记者 王永良

本报讯 3月3日上午10时许,在市金雀路与盘龙山路交叉口西北角开烧烤店的马先生拨打本报新闻热线反映,他租赁的房子还没到期,房主要收回房子,如果不交,就强行拆房,为此双方发生冲突。

记者赶到现场看到,该烧烤店的南围墙已被推倒,大门上的招牌散落在地上。

“我们可是合法经营,手续齐全。房主想收回房子,不能不按合同办事呀!”看到记者拍照,一男子主动上前对记者说,他姓马,甘肃人,来驻马店做生意很多年了。

马先生告诉记者,现在烧烤店的房子是他2018年4月租赁的,租期10年。 “听说房主要把房子租给其他人,不让我经营了。”马先生说,房主要收回房子之前,没有和他商量过。3月1日,房主突然找到他说,房子被房地产开发商征用了,让他赶快搬走。“没想到当天上午就来了一帮人,开着挖掘机,把围墙扒了,还要扒房子。”马先生说,无奈他们报了警,随后辖区公安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制止了事态的发展。

随后,记者跟随马先生来到开发区金河街道汪刘庄社区,见到了马先生的儿媳妇。就今天发生的事情,她告诉记者,他父亲所反映的情况属实。

为此,记者采访了房主张先生。张先生告诉记者,当初签订合同时,他已明确告知马先生,该处房屋已卖给了某房产商,只是暂时未开发。当初他们已口头约定,开发商什么时候开发,马先生就什么时候搬走。“所以,我们的合同租金就是按月进行结算的。”张先生说,春节前开发商说要开发,他就找过马先生结束合同,通知他搬走。“前天,我又通知他,他们说搬走可以,但要赔偿他们经济损失60万元。”张先生说。

最后,记者采访了汪刘庄社区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就赔偿问题,他会努力做好协调工作。“如果不能和解,双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起诉。”该负责人说。(线索来自本报新闻热线28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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