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教育部网站消息,由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制定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近日公布,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中小学、幼儿园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据中新网)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由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制定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近日公布,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中小学、幼儿园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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