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滥的“一票否决”应当否决
摘要: □肖 华 6月18日,广东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公布广东简政强镇事权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规定,严格控制对镇党政领导干部的“一票否决”事项,凡是不属于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规定的“一
□肖 华
目前,不少地方搞的“一票否决”内容越来越多,中央的要求与地方领导的意志鱼龙混杂。比如,“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社会综合治理一票否决”、“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环境保护一票否决”、“节能减排一票否决”等,其中不少“一票否决”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只要领导十分重视某项工作,就将某项工作纳入“一票否决”的范畴。
“一票否决”是一种行政管理手段,在推动中心工作、重大工作和关键性工作时,确实需要实现“一票否决”制。但是,如果“一票否决”泛滥,也存在着很大的负面效应。“一票否决”多,表面上看是对工作的重视,实际上当所有工作都被纳入“一票否决”、都成为重点时,便让人无所适从,只好平均用力,最后所有工作都不是重点。高压线过多,很多基层领导就会面临疲于奔命也不一定能顺利过关的境况。在此情况下,干部即使再积极认真地工作,最后的成绩也可能是零,从而挫伤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一票否决”多,也容易促使干部造假。“一票否决”绩效考核指标是上级政府对基层工作的刚性要求。面对一项无法回避的工作,为了不被“一票否决”掉,有的地方只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掩盖问题,制造假相,使“硬指标”考核沦为文字游戏和数字游戏。
过度依赖“一票否决”,把什么都纳入“一票否决”,这也是懒政的表现。什么工作都纳入“一票否决”,下面什么工作都得重视,自己反而省心。
因此,要正确认识“一票否决”,避免“一票否决”随意滥用。只有那些足以左右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作项目,方可“一票否决”。同时,“一票否决”的设定还应纳入制度化轨道,不能由个别领导随意设立。
现在,广东严控对镇党政领导干部“一票否决”的事项,过滥的“一票否决”少了,基层也就会少了一份不该有的约束,多了一份工作的激情,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中心工作上,从而突出重点。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严控“一票否决”,也是提高基层工作效率的一项有效举措。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