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梯电价应眷顾普通公众利益
摘要: □李 记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9日公布《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就全国居民用电实施阶梯电价公开征求意见,并就电量档次划分提供了两个选择方案,将基本保障全国70%~80%的居民用电价格保持稳
□李 记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9日公布《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就全国居民用电实施阶梯电价公开征求意见,并就电量档次划分提供了两个选择方案,将基本保障全国70%~80%的居民用电价格保持稳定。(10月10日《新京报》)
尽管发改委有关负责人称实行阶梯电价后“大多数家庭电费支出将保持基本稳定”,并称电企不得再收电表改造费,但普通公众的忧虑仍在。比如,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的问题如何解决?
先看“因地制宜”的问题。发改委表示,制定电价阶梯政策总体框架和指导性意见是国家来制定的,然后各个地方会结合自己的经济发展程度、居民收入和用电水平等系列情况来确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发改委这样的考虑可谓用心良苦,依据生活经验,各地若能将第一档的基础用电量(家庭月用电量)定在110度或者是140度,中西部地区相当部分的居民包括低收入和生活困难家庭的电费支出,应不会“超标”。但对发达地区来说,每月这些用电额度不少家庭都不够用。还有,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地方会不会找出各种理由和借口,压低第一档的基础用电额度呢?
再看“因时制宜”的问题。《征求意见稿》强调了“鼓励居民用电实行峰谷分时电价”,但这显然不够。众所周知,在不同的季节,居民用电量差异较大。所以,因为季节原因导致的用电量涨跌,各地在制订阶梯电价实施方案时,应一并考虑。比如,地方职能部门在制定第一档基础用电额度时,最好能考虑到季节的差异,制定出不同季节的基础用电量;再比如说,在科学制定出第一档基础用电额度后,相关方面能否不逐月执行,而是按年来执行阶梯电价,以便让用户按照季节自主分配整年用电?
不管是因地制宜还是因时制宜,都应该最大限度地考虑到普通公众的切身利益。电价实行三档递增是否足够合理、第一档基础用电量数额定在多少合适,公众自己的看法最有说服力。因此,如何切实有效地用听证会的方式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也就显得至关重要了。说到底,只要制定合理、方法得当,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实行阶梯电价,不是难题——公众真正担忧的是,个别地方职能部门借实行阶梯电价为名,行攫取公众利益之实。逢听必涨的事,我们见过太多。此轮实行阶梯电价如何实现理顺能源价格、抑制不合理耗费、促进节能减排等目的,我们拭目以待。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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