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而不听,别糟践了“民意”
摘要: □易艳刚 近年间,“民意”这个元素越来越多地被纳入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中,无论是设置征求意见环节、网络问政、社会调查还是越来越频繁的听证会,都属于“集民智、听民意”的有益实践。从
□易艳刚
近年间,“民意”这个元素越来越多地被纳入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中,无论是设置征求意见环节、网络问政、社会调查还是越来越频繁的听证会,都属于“集民智、听民意”的有益实践。
从社会治理的角度来说,最大限度地尊重和吸纳民意,是避免公共政策仓促上马的最佳方式,也是少走弯路、减少公共资源浪费的有效途径,值得肯定和推广。然而,在盘点近日的新闻时,我们却萌生这样一种隐忧:在某些场合,“民意”这个好词是否被“挂羊头卖狗肉”了?甚至被挟持了、被玷污了?“民意”,成了某些地方某些部门推行自己“小算盘”的幌子。
最能证明这种想法并非杞人忧天的是各种听证会,尤其是民生用品的调价听证会。按照常理,合理的价格调整应该有涨有跌,但国内绝大多数听证会都沦为了通往涨价的“最后一公里”。这种“听证会”变成“听涨会”的不良风气,备受公众质疑。兰州市政府上周的一项政策更是增强了公众“被忽悠”的感觉——兰州市政府近日决定将天然气价格上调30%,其依据竟然是2008年的一次听证会。此举被网友戏称为“回忆式听证”。
将两年前的听证结果奉为涨价理由,恰恰说明了当地有关部门在谋求涨价合法性过程中的“不择手段”。是否尊重民意似乎已经不是他们最关心的问题了,只要能够“为我所用”,尘封多年的听证结果也可以理直气壮地当作涨价的“令箭”。
除了听证会,各种“征求意见”的活动也时常被认为有作秀的嫌疑。上周三,卫生部监督局网站对是否禁止使用面粉增白剂公开征求意见。令人不解的是,征求意见稿拟设置1年左右的政策调整实施时间——即含有增白剂的面粉仍将在百姓的餐桌上停留一年。
从舆论的反馈来看,这个所谓“征求意见”环节的姿态无疑是正确的,但并没有得到公众认可。一些网友质疑,既然多项调查都表明公众反对面粉中使用增白剂,不少专业人士也论证过增白剂的危害,为何不能尽快出台政策予以禁止?设置一年的缓冲时间,究竟是真的尊重百姓的意见,还是以此为借口维护某些增白剂企业的利益?
治理交通拥堵需要征求公众意见,修改拆迁条例也要征求意见,就连是否禁止面粉增白剂都要征求意见,形式上的功夫做得很足,但更关键的是要看到底有多少民意真正被采纳。就拿备受关注的“新拆迁条例”征求意见来说,一年多时间过去,已经是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了,公众参与的热情很高,也提了不少意见和建议,但我们无从知道哪些意见已被采纳、哪些未被采纳,更不清楚其中的原因。
如果征求意见“征”而不“听”,对此抱有期待的民众恐怕会感到“很受伤”。毕竟,公共政策一旦出台就将影响到每一个人的日常生活。如果民意总是缺席,仅靠个别人“拍脑袋、拍胸脯、拍大腿”来制定政策,难免会埋下各种隐患。
“民意”是一个好词,顺应民意是某项政策、某个部门获得公信力的来源。为民意的表达铺设各种便捷的通道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要“真”听民众的反馈意见。从中吸取民间智慧,修正原先的主观设想,才是让公共政策“接地气”的不二之选,也唯有如此,才能让公共政策更“亲民”,更容易被公众接受,更容易推行。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