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岭音乐文化系列随笔赏评
摘要:千古流觞有知音——陈岭音乐文化系列随笔赏评□ 徐则挺陈岭先生把《礼乐天中》(载2014年7月1日《驻马店日报》)作为他天中传统音乐文化系列随笔的收官之作(当
千古流觞有知音
——陈岭音乐文化系列随笔赏评
□ 徐则挺
笔者以为,陈岭音乐文化系列随笔的独特价值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说典溯源,如数家珍。这一组文章讲述了数千年天中音乐文化史上的重要典籍,从起源于汝水河畔、被称为中国最早的地方民间音乐体系的“蔡讴”,说到西汉时期皇家歌舞团来自汝南郡的担纲歌唱演员;从春秋、先秦时期流行于中原民间的“击缶而歌”,说到上个世纪50年代仍可在正阳等地见到的民间曲艺“碗碴书”、“四块瓦”;从南朝出身于汝南的音乐大腕周舍的经典作品《上云乐》、《鞞舞歌》,说到北朝魏孝文帝亲征沔北、痛饮悬瓠(今汝南)的盛大歌舞晚会;从晋代大音乐家孙绰应汝南王之请,创作以农家少女刘碧玉(汝南王宠伎)为主人公的《碧玉歌》,清纯玲珑入“清商”,“小家碧玉”成典故,说到唐朝大政治家、大书法家颜真卿与叛贼李希烈斗法,淡定自若赏妙曲,义薄云天写忠烈;从臧否人物(翟方进、翟义父子)、褒贬时政(西汉汝南郡大型水利工程鸿隙陂兴废事件)的两汉民间歌谣,说到教化民众、整饬风俗的清代善书演唱;从道教八仙之一吕洞宾乐山布道,手中简板化浮桥,说到明代汝南郡守钱大用以身作则,天中书院制“礼乐”。作者从历史瀚海中淘洗出一枚枚斑斓悦目的的彩石丽贝,论述天中音乐文化在整个华夏传统音乐文化中举足轻重的地位。
二、万古长夜,天中启明。古代学者说过:“世上无仲尼,万古如长夜。”从古代社会“礼乐”意识形态的滥觞以至确立而言,这一说法不无道理。基于这一说法,
竟然有那么多华夏文明的开山始祖在天中大地诞生、集结:盘古(开天辟地)、女娲(补天制邑)、嫘祖(蚕桑之神、黄帝正妃)、伏羲(演易画卦)、姜子牙(军事鼻祖)、挚仲(车舆之父)、太任(文王之母)、李斯(千古一相)、韩非(法家鼻祖)、桓宽(政经学之父)、干宝(小说鼻祖),竟然有那么多的传奇故事、礼乐盛典在天中大地发生、演绎。陈岭的“启明星”之论并非空穴来风。可以确定的是,在华夏文明如火如荼的创始期,天中之地是一块灵明的宝地,埋藏在这块土地下的历史秘密、传奇故事,或许比我们已经知道的多得多。
三、载道喻礼,德艺相济。
四、说古论今,启迪世人。值得称道的是,
毋庸置疑,多姿多彩的现代世界,相对降低了音乐在人们生活中的平均比重,但是,健康音乐对于人的精神滋养和愉悦作用,对于社会生活的礼仪担当仍是无可替代的。空气中挥之不去的噪声和当今乐坛上种种非理性的杂音,正钝化着人们的乐感,损害着人们的心灵,而尚待梳理的网络世界更加剧了一些怪异、凄厉旋律在年轻人中蔓延。这一切应当唤起人们的警觉与思考——在物质不断丰富的同时,如何切实转变发展方式,营造健康向上的“礼境”、“乐境”亦即大文化生态格局,以求得现代社会在精神与物质上的并辔发展、现代人在肉体与心灵上的和谐成长。
责任编辑:xmx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