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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查办情况公示

2016-08-16 08:40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xm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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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一、转办事项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清单(第22批)(8月7日12:00~8月8日12:00) 序号

一、转办事项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清单

(第22批)

871200~881200

序号

举报主要内容

涉及县区

备注

18

驻马店市正阳县袁寨乡大郝(都)村,村民集聚区开办养鸡场,空气恶臭,水质污染,村民生活环境受到影响,多次举报未处理。

正阳县

 

二、查办结果

1.关于反映“驻马店市正阳县袁寨乡大郝村,村民集聚区开办养鸡场,空气恶臭,水质污染”问题。经调查,反映属实。反映养鸡场为正阳县袁寨乡大郝村东队杨磊养鸡场,属于散养户。在养殖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存放于该鸡场所建设的沼液池内,并定期进行清运灌溉农田,污水不外排,沼液池周围空气中有臭味。   

2.关于反映“村民生活环境受到影响,多次举报未处理”问题。正阳县环保局接到群众的多次举报,及时配合所在乡政府、县畜牧局前往现场进行调查,并向所在乡人民政府致函。

三、整改措施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责令正阳县袁寨乡人民政府和大郝村按照畜禽养殖相关要求加强对正阳县袁寨乡大郝村东队杨磊养鸡场的监管。

2.责令正阳县袁寨乡大郝村东队杨磊养鸡场对其所建设的化粪池进行半密封,安装除臭装置。

四、追责情况

1.责令正阳县袁寨乡人民政府向正阳县委、县政府写出深刻检查;

2.责令正阳县袁寨乡人民政府对正阳县袁寨乡大郝村村委进行通报批评。

 

 

一、转办事项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清单

(第22批)

871200~881200

序号

举报主要内容

涉及县区

备注

19

确山县新安店镇,广发砖厂、槐树庙村砖厂,无任何手续,污染严重。名为生产新型墙材,实际生产黏土砖,私自乱挖周边土地,破坏生态环境。曾向有关部门多次反映,未解决。

确山县

 

二、查办结果

根据调查组核查,新安店镇广发砖厂实际名称为确山县广发新型墙材有限公司,槐树庙村砖厂实际名称为确山县牛头山宏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1.关于反映“无任何手续”问题。经调查,反映基本属实。确山县广发新型墙材有限公司于2011年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土地属于国有划拨土地;确山县牛头山宏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于20157月上报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因确山县没有污染物排放总量而未获得审批,有工商营业执照、临时土地使用证(20159月已到期)。这两个项目已于2016531日被列为环保违法违规清理整改项目。

2.关于反映“污染严重”问题。经调查,反映基本属实。过去,这两个企业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存在污染现象。确山县环保局已于2016624日下达了停产整治通知,目前正在停产整治。

3.关于反映“名为生产新型墙材,实际生产黏土砖”问题。经调查,反映基本属实。这两个企业均使用页岩、粉煤灰、黏土等原料生产烧结砖,在其生产过程中黏土使用量不符合有关要求,使用量偏大,但也不是纯黏土砖,经工商质监部门鉴定符合相关质量标准。

4.关于反映“私自乱挖周边土地,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经调查,反映基本属实。确山县广发新型墙材有限公司属于国有划拨土地,页岩开采、取土没有办理手续,破坏生态环境;确山县牛头山宏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页岩外购,取土没有办理手续,破坏生态环境。确山县国土局于2016511日对两个企业进行立案调查。

5.关于反映“曾向有关部门多次反映,未解决”问题。经调查,确山县广发新型墙材有限公司2015年被群众举报有环境污染现象,确山县环保局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2016624日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进行停产整治;确山县牛头山宏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2015年度没有接到有关环境污染问题举报,2016624日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进行停产整治。

三、整改措施

1.确山县广发新型墙材有限公司、确山县牛头山宏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落实主体责任,完不成整改任务的不得擅自生产:按照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要求,2016930日前完成项目整改任务,进行环保备案管理;办理土地使用、页岩开采、取土等相关手续,进行整改。

2.确山县新安店镇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企业完善相关手续,监督企业落实污染防治设施。

3.确山县国土部门积极指导企业办理矿山开采、取土等相关手续;加强监管,严禁无证开采、越界开采。

4.确山县环保局切实落实停产整治要求,加强日常监管,监督企业20169月底前完成停产整治和环保违法违规清理整改工作任务。

5.确山县国土部门、确山县环保部门分别针对其违法行为,对两家公司进行立案查处。

四、追责情况

1.确山县委、县政府对确山县新安店镇政府进行通报批评。

2.确山县国土局向确山县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3.确山县环保局向确山县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一、转办事项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清单

(第22批)

871200~881200

序号

举报主要内容

涉及县区

备注

21

泌阳县象河乡霍庄村委刘庄组,矿山修路扬尘污染严重。该矿山老板在没有砍伐证的情况下毁坏松树8000棵、桐油树2000棵,当地政府不管不问,不给赔偿款。

泌阳县

 

 

二、查办结果

1.关于反映“矿山修路扬尘污染严重”问题。经调查,反映属实,现已采取了道路保通和扬尘治理措施。泌阳县象河乡霍庄村委刘庄组道路全长1.2公里,砂石路面,道路坏损严重,运输车辆扬尘问题突出。泌阳县农村公路管理所已对全段道路采取铺筑麻骨砂、洒水碾轧的治理措施。

2.关于反映“矿山老板在没有砍伐证的情况下,毁坏松树8000棵、桐油树2000棵”问题。经调查,反映属实,与实际毁树的数量有出入,对违法占用林地问题已进行了查处。反映的矿山企业为泌阳县旷达石业有限公司,该矿共占用林地107.4亩,其中合法占用林地51亩,违法占用林地56.4亩。该矿《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豫林资许[2010412号)及《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显示,该处林地的状况为:批准面积51亩,松树占地约495株,蓄积量8.8立方米,其他为宜林地。泌阳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共办理该矿区未批先占林地刑事案件1起、行政案件3起,处理非法占用林地面积56.4亩。

3.关于反映“当地政府不管不问,不给赔偿款”问题。经调查,反映不属实。2011729日,霍庄村委刘西组群众反映刘西矿山业主毁林问题,泌阳县象河乡党委、乡政府责成乡农业服务中心向林业部门汇报后,县森林公安局对刘西矿山业主进行了立案调查。20128月,县人民法院对刘西矿山业主毁林一案进行了判决。以后,霍庄村委刘西组没有群众就此事到乡政府上访。刘西矿山业主与刘西村民签订了补偿协议,付给刘西庄村民补偿款3万元,当时已发给农户。

三、整改措施

1.针对扬尘污染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对该路段进行整修硬化,目前正在进行施工图纸设计。二是硬化整修工程实施前对该路段进行保通养护和扬尘治理。具体措施是,由泌阳县农村公路管理所对全段道路铺筑麻骨砂后进行洒水碾轧。保通养护和扬尘治理措施已落实。

2.针对违法占用林地问题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林业执法,坚决严厉打击违法占用林地行为。二是加强林业司法,充分发挥林业巡回法庭警示教育作用,公开审理违法占用林地案件,从源头上杜绝违法占用林地的行为。

四、追责情况

与已转办件(第513号)类似,对相关责任人已作出处理。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驻马店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815

 

责任编辑:xmx

(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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